挂牌披露信息 |
项目编号: |
GR2020LN(略) |
项目名称: |
08**19区203栋东1单元6楼11号(东侧) |
项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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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实物):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石油化纤有限公司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价格单位: |
万元 |
转让方代码: |
(略)W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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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略)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0-10-19 |
是否自动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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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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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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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略): |
1、本次转让房产中的9户为出租到期住宅,其余为空闲住宅(具体见出售明细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由于原承租方均表达了购买意愿,因此本次转让的出租到期住宅仍处于原承租方使用状态,且原承租户在租赁期间均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装修,故本次转让的出租到期住宅的受让方需自行与原承租方处理房屋腾退、装修补(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略),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略),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略)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4、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6、房产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按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略))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次转让的房屋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由转让方已经交存的房屋维修基金,并办(略)。本批出售房屋中的出租到期住宅,房产交接前所涉及水、电、暖气等费用,需受让方与原承租方结算,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其它房屋所拖欠水、电、暖气等费用在房产交接前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交易价款划出条件:在受让方按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略)工作日内沈交所将交易价款划给转让方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房屋交割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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