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略)牌出让一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略)
地块编号 |
2020挂-G21 |
地块位置 |
龙溪邦中路东侧,龙埔路南侧 |
土地用途 |
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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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公顷) |
2.1385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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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颐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是否省重点项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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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略): |
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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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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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略)至 (略)
三、竞得人应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略)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略),地块竞得人(略),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略)(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略)(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略)(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略),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略),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电子邮件: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