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太平府路-白纻山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与安装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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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MASCG-3-F-H-(略) 二、项目名称:**县太平府路-白纻山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与安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 1604 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略)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略) 收费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略) 异议提起(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略)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020-9-21)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收费标准.docx主要标的.docx成交价.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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