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11:(略)
一、项目编号: (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金泽镇沪青平公路(略)区348室
中标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市公共**交易平台招(略)
收费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略)
2、无效投标单位:
(1)**复欣(略),社保等五险费用承担人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润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 人工费用中前台、会务工资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湖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条款中承诺函未见。
(4)**好颖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五险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联系电话: (略)。
4、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略)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略)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