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社及家庭农场等第三方会计代理记账及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东一环路936号铭座大厦2612、2613室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社及家庭农场等第三方会计代理记账及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报价表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