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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会议系统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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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佛子岭路与梅**路**凯旋国际广场9楼,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发改委公共**交易股(地址:**市梅**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略):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佛子岭路与梅**路**凯旋国际广场9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附件:
  • (略)采购需求成交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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