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失眠治疗仪等精神科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失眠治疗仪等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南二环路3818号**天鹅湖万达广场1-8幢2-办703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贰拾万零壹仟元整(¥:(略).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失眠治疗仪 |
**海坤/ES-100H |
2 |
(略).00 |
|
2 |
微电流刺激系统 |
**亿迈/EM8060+EM6000 |
1 |
(略).00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仁喜 刘明文 邱莎莎 王利 易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略):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略)
5、明(略)
6、必要的法(略)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略)
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和分(略)(见附件)
1.招标文件.pdf 2.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