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手机远程会诊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略)受(略)的委托,对(略)手机远程会诊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新谈判,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略)手机远程会诊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招标控制价:(略)
采购内容:(略)
资金来源: (略)
合约期:(略)
质量标准:(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6日
三、(略):
开标、评标日期:(略)
开标、评标地点:(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四、评标结果:
中标供应商:(略)
投标报价:肆拾叁万捌仟捌佰元整((略).00元/年)
中标候选供应商:(略)
投标报价:肆拾叁万玖仟伍佰元整((略).00元/年)
五、发布日期及媒介
中标公告期限:(略)
发布媒介:《**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约定收取。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地 址:(略)
参与本(略),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