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标题 : | (略)2021年度各职能部门员工就餐服务外包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0-12-29 18:19:34 | |||||||||||
(略)2021年度各职能部门员工就餐服务外包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略)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略),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略)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略) (6)书面异议材(略)。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略),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略),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略) 比选人:(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