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标题 : | [资产报损税前鉴证]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01-19 09:51:42 | |||||||||||||||||
按照询价文件载(略),本项目询价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略)至2021年01月21日,共3天。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如公示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应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公示期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略),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略),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略),应在异议(略),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略)。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略),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略) 邮箱地址:(略) 采购人: (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