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公路小修保养(X028、X029、X036、X016、X019、S221等公路管护)监理项目
三、采购方式:(略)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
五、主要标的信息:无
六、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无
七、评审专家名单:(略)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略)文件约定。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略)
十、(略)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略)出回复。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略)
十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略),无法提供合法(略)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社会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