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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本级中心】开发区绿化提档升级2020年建设项目东方大道(沙岑路—豉湖渠)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JZSJ-202012SZ-089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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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中心】开发区绿化提档升级2020年建设项目**大道(沙岑路—豉湖渠)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JZSJ-(略)SZ-(略))
2021-01-19 16:39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JZSJ-(略)SZ-(略)
一、招标概况
开发区绿化提档升级2020年建设项目**大道(沙岑路—豉湖渠)道路景观提升工程(第一标段)于2020年12月25日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01月18日在开标二室开标,并于2021年01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略)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城隆(略) **市**(略) **艾景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略).16 (略).20 (略).48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周勇 毕艳 李海燕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略)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略) 鄂(略) 鄂(略)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略),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3.行业主管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略) (盖单位章)
2021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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