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省**县人民法院 委托评估公告(2021)评估字第14号
2021-01-21 12:(略)
州省(略)委托评估公告(2021)评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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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1日 1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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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省**县人民法院 委托(略) (2021)评估字第14号 我院办(略),需对被执行人郑治奎与案外人彭顺敏共同共有的位于**县城关镇**路老干局活动中心S单元1层1号商铺进行评估。 特邀请具备相关评估资质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登记备案的评估机构,于2021年1月27日12:00时前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报名参加候选,2021年1月21日12:01时本院将对通过审核的评估机构进行摇号。要求:(1)中标的评估机构需要有评估上述事项的相关资质;(2)中标的评估机构必须有两名评估师持证现场勘查,并接受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签 发 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