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略)委托,就(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十七)进行公开招标。**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09时30分在**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3楼东301开标厅(柯**芹江东路288号3幢3楼东301室)举行开标会。评标结果及相关事宜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二十七)
三、采购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裂隙灯图像系统 |
1 |
台 |
10万元 |
10万元 |
四、采购单位:(略)
五、(略):
标项 |
采购内容 |
废标原因 |
1 |
裂隙灯图像系统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略)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市(略)
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八、(略)
(略)管理部门:(略)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略)管理部门投诉,电话:(略)
**市产权(略)
**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