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2号)
2021-01-22 00:(略)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国家级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略)
地址:**市**(略)
被投诉人:(略)
地址:**省**市宛**孔(略)15A
当事人:(略)
地址:(略)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所述评审因素没有细化和量化,修改(略),评审因素细(略)。2、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格式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公开透明原则,侵害投标人的知情权。3、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关于仪器数据需进入中国纤维质量检测中心,是行政干预政府采购活动、差异化对待不同投标人的体现。4、招标文件棉花大容量自动测试仪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参数部分应设置实质性响应条款或星号条款。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市财政局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