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绿城AB区安置房土地分割及落宗图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略)
Re(略)
一、项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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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清溪绿城AB区安置房土地分割及落宗图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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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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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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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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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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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名称:(略)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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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略)清风西路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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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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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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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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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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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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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略)天堂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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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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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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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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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机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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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略)**毓秀门小区1幢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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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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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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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皖价服(2011)70号文规定的标准的100%向中标人收取(费用计算基数=中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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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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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略)至2020年06月22日(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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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联系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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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采购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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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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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 政部《政府(略),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 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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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略) 2、提(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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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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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略)土地房产勘测规划院,第三名:(略)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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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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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0年0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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