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1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失败公示
(略)2021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经初步评审后评审委员会认为竞争性不足,否决全部参选,本次比选失败。
公示期: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5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失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比选人:(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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