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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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略)实施方案的批复》(景产扶办复〔2021〕9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投资:1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三、建设模式:采取“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村集体”**模式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略)。
四、建设地点:景讷乡大寨、弯角山、曼召村委会,贺孔、勐板村小组。
五、建设期限:(略)
六、项目主管单位:(略)
七、项目实施单位:(略)
八、项目预期效益:通过项目**,项目村集体每年有固定的经济收益,可有计划分步骤实施乡村振兴措施,促进工作正常运转,事业协调发展。
以上项目情况公示10天,2021年4月7日—16日。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公示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略)
(略)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