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略)至 (略)拍卖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略)块 |
地块位置 |
319国道南塔村1组、2组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7332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略)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零售商业用地 |
0.56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1732 |
受让单位 |
**县至诚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住宅停车位≥1个/户,商业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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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21)14号地块 |
地块位置 |
川鄂西路旁北塔地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6164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略)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零售(略) |
0.(略)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0.(略) |
受让单位 |
**县博泰投资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住宅停车位≥1个/户,商业停车位≥1个/100平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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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略)至 (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略),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略)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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