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探矿权评估项目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略)(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及自治区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定于2021年4月10日上午11点,在**州自然**局以摇号或抓球方式公开选择确定承担****县大石头**Ⅱ号石灰岩矿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已在自然**厅登记备案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可参加本次公开选择活动。
中选评估机构应当在中选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州自然**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逾期不签订视为弃权。
**州自然**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