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淖尔(**)风电有限公司**100MWp光伏治沙储能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装置性材料)【2次公告】
一、比价结果
**能建【国华**淖尔(**)风电有限公司**100MWp光伏治沙储能发电项目升压站及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装置性材料)】(标段编号[XJ2021-(略)])采购工作已结束,由采购单位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扬邦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 73526.00 | 柒万叁仟伍佰贰拾陆元整 |
**滨源商贸有限公司 | 54266.00 | 伍万肆仟贰佰陆拾陆元整 |
**正巨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53758.00 | 伍万叁仟柒佰伍拾捌元整 |
**众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略) | 伍万贰仟陆佰肆拾肆元整 |
成交供应商:**众能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报价总价:52644.00元(伍万贰(略))
弃标函:无
二、公示期
本公示公(略)。
三、质疑与投诉
自本公示发布24小时内,向能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n/)提出。
1、应当提交带有正式签章的书面质疑、投诉书,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
(3)质疑、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质疑、投诉人应为所投诉项目的参与供应商。
3、法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略)。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投诉时间超过公示期的;
(5)已经答复,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在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能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n/)根据需要,将听取被投(略),必要时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6、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略),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略)担赔偿责任,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2年。
采购员:(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检修运维分公司
投诉电话:(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开发单位:(略)
技术支持:(略)
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采购单位管理员或监督部门。
{发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