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造镇内里村至太平镇内洪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旧城镇坡那村内罗屯至龙通屯农村道路改造项目的咨询服务 谈判结果公示 坡造镇内里村至太平镇内洪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旧城镇坡那村内罗屯至龙通屯农村道路改造项目的咨询服务(项目编号:(略))。该项目于2021年3月24日在****市**铝**10栋一楼会议室举行(略)会议,谈判小组按照(略)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现将谈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坡造镇内里村至太平镇内洪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旧城镇坡那村内罗屯至龙通屯农村道路改造项目的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公示时间:(略) 五、预成交供应商: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企业管理部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及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审计部。 投诉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zbjd@(略)cn 八、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告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略)或(略)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九、投诉 如对(略)或(略)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略)审计部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略) 2021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