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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维修/改造工程(2021-2022)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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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资产维修改造工程(2021-2022)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略)
项目名称:(略)资产维修改造工程(2021-2022)监理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略)资产维修改造工程(2021-2022)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市**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D座6、7、8层

投标费率:(略)

质量:(略)

工期:(略)

资料公示:(略)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地址:(略)

投标费率:(略)

质量:(略)

工期:(略)

资料公示:(略)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经(略)
项目负责人:蔡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略)至2021年04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101室**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2101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经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露,联系电话:(略)。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略)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略)
5、对其(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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