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略)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0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略) | ||
项目业主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项目(略) | (略) |
招标人 | **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略) |
开标地点 | 标室08(**) | 开标时间 | 2021-04-08 10:(略) |
公示期 | 2021 年 4 月 10 日 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015(略) |
流标 | 流标 | ||
流标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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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或 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 认定为(略) 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 准的条款) |
经评(略)(元或%) 或 否决(略)(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 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 响应招标文(略) 题等) |
综合评审得分 或 备注 |
其它(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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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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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略)。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略)。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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