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公示时间(略)(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对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认为本招标项目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或投诉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内容要真实有效,应当有(略)。异议人或投诉人为法人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略)(原件核对);异议人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必须为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有记录的参与者(如投标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代表等),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在所异议(投诉)项目招投标活动直接参与单位工作的社保证明等文件(原件核对)。 4、异议或投诉受理时间为公示期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5、不(略),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