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园东组团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卫民路、金星路、**路)(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略)
**(**)电子信(略)(一期)(卫民路、金星路、**路)(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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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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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产业园东组团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卫民路、金星(略))(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略)。现将中标候(略)(公示时间从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2日)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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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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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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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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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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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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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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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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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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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花山宏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略)) |
吴传锋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略)) |
郑绿锵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粤(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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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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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6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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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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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6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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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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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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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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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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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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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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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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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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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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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略),达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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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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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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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略)。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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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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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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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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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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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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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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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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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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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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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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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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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行政中心建设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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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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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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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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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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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
信息公示表(前三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