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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2021-2022 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合同公告

新疆克拉玛依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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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略)

二、合同名称:**市生态环境局2021-2022 年环境(略)

三、项目编号:(略)

四、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局(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运营业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润福小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内一套六参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子站)的委托运营和维护

数量:(略)
单价(元):(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1.乙方须配备 1~2 名具有国家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人员资格的运维人员(必须坐班),遇子站站房停电、设备故障等问题,1小时内(遇自然灾害和交通事故除外)可到达现场及时处理,保证(略)。要求运维人员固定,操作熟练,有责任心。

2.乙方负责对润福小区环境空气监测站房的运营维护,并配备运营维护所需的专用维护工具和校准设备。

3.运维期间乙方承担站房内空调故障维修保养、数据采集传输(提供中大数采软件及网络传输设备)、臭氧分析仪的校准溯源工作(需自备国家传递过的臭氧溯源设备)。

4.乙方需在运维期内配合甲方至少开展一次颗粒物手工比对工作。

5.标气、设备耗材等如有缺失,乙方应提前60日告知甲方所需耗材清单,甲方按计划清单配备。

6.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运维工作记录,每月向甲方提交运维质控记录。

7.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相关技术规范,保证监测数据(略)(大风、雷击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及设备检修情况除外)和有效性。因失误、延误或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害、数据严重缺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按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规范》等相关技术要求,定期对子站内各项仪器进行维护,包括每周、月(略),保证仪器性能技术指标正常。

每周定期维护为基本的维护工作,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转;月维护在周维护的基础上增加气密性检查及流量检查等项目;季维护进行仪器内部保养、多点校准以检验仪器的准确性;半年维护对硬件设施进行保养,仪器管路清洗;年维护对子站所有设施进行总体检查,更换消耗性零组件、管路线路、站房设施保固与仪器线性回归等内部核查工作。

2.紧急维修

除定期性运营维护工作外,当子站发生仪器故障或测值有异常情形时,需及时进行检查并维修。


2.合同金额(元):(略)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履约地点在**区润福小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服务期限自202(略)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4.采购方式:(略)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略)05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略)05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信息:

  • 8-合同-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营盖章扫描件(略).pdf

    4.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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