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城**置区(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
三、发包人:(略)
承包人:(略)
四、签订时间:(略)
五、中标价:(略)
六、项目负责人:/
七、质量标准:(略)
八、工期:(略)
九、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 7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 30,其中设备费(略).00元、安装费(略).00元;
(2)、门框送到现场后 7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其中设备费(略).00元、安装费(略).00元;
(3)、门扇送到现场后 7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其中设备费(略).00元、安装费(略).00元;
(4)、防护设备安装完毕且经第三方检测,取得第三方检测(略)证后 7 日
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其中设备费(略).00元、安装费81200.00元;
(5)、竣工验收防护设备验收(略)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10余款,其中设备费121800.00元、安装费81200.00元。
(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具相应金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为13增值税专票,安装及其他费用为9专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不和规之处(包括但不限于(略))导致增值税无法抵扣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十、相应的违规处理及变更处理:(略)
附件如下:
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