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28日 11:(略)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孙立君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8日 11:(略)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招标公告 | ||
总中标金额 | ¥(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a(略)-(略)ce484aaf4ff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孙立君 | ||
采购(略) | X(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号楼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一、项目编号:ZJGJ-CC-FWZB-(略)
二、项目名称:(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服务标准:(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略)《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略)的取费标准计费及发改价格【(略)件,中标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代理费191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略)
地 址: **市**南环路1088号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第B8A幢0单元2218号房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略)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略),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略)
招标文件下载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略))要求执行。
(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略)
项目编号:ZJGJ-CC-FWZB-(略)
采购人:(略)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略)
目 录
第一章 (略)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13
第四章 政府招标合同书格式 17
第五章 服务需求 1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七章 附 件 33
第一章 (略)公告
项目编号:ZJGJ-CC-FWZB-(略)
项目概况
(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J-CC-FWZB-(略)
项目名称:(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略)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2.7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方式:在**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略)文件。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响应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略)文件,一律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二开标室
方式: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略)钟内(不可提前加入)加入722857861(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供应商名称,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如有)、分包编号(如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操作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通知中“关于疫情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通过QQ直播群开标操作指南》”)
五、开启((略)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略)(**时间)
地点:**市公共(略)(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略)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略)
3.投标保证金:
3.1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数额(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30600.00 |
(略) |
(略) |
账户名称 |
**市公共(略)(**市政府采购中心) |
|
温馨提示 |
1.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完整填写(完整账号:基本账号、横线、虚拟子账号),如只填写基本账号,导致保证金汇入基本账号,属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 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及投标保证金便于查询相关信息。 |
3.2采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二开标室
4.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略)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5.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5.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5.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八、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略)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如有)
名称:(略)
(略)**市**南环路1088号新里中央公馆B区二期、三期第B8A幢0单元2218号房
联系方式:(略)、0431-81121960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适用法律:本次磋商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采购人”指(略)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2“磋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五章 服务需求。
2.3“潜在供应商”指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4“供应商”(略)。
3.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磋商文件:
4.1 磋商文件的构成:
通用部分
第一章 (略)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 政府招标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服务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 件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略)
5.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可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略)。
5.2 磋商文(略),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
5.3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自行决定酌情**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略)
6. 磋商文件构成:
6.1磋商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响应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6.2 供应商应(略)(需求部分)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的(略),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6.3 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7. 响应文件的编制
7.1 响应语言: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报价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计量单位:(略)
7.3 响应文件规格须采用A4幅面,按照磋商文件(略),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响应文件要求胶订。为便于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7.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报价、磋商、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7.5 招标人不(略)。
8. 响应报价
8.1 响应货币:(略)
8.2 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响应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略),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略)价格。
8.3 供应商所(略),不得以任何(略)。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将作为非响应予以拒绝。
8.4 最低报价不(略)。
9. 磋商保证金
9.1 投标(略):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转账或电汇(不得(略))从投标单位基(略)(**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单位在开标验资时,投标保证金如未按时到帐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gov.cn)上的具体填写汇款账单的操作等方面,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
投标保证金户名:**市公共**交易中心(**(略))
虚拟子账号:(略)
开户银行:(略)
行号:31(略)4500401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完成缴纳,如开标前一天遇有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应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一天交付到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零陆佰元整(¥30600.00元)。
注:1.投标人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2.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附加信息及用途,应写明投标项目标段编号及名称否则后果自负。
9.2 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3 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启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予以拒绝。
9.4 落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成交供(略),在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签署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6 磋商保证金将一律由项目负责人退还。
9.7 下列(略),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略)
(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
(3)成交供应商未(略)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在磋(略),严重扰乱磋商程序的;
(6)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略)
(7)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9)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开启之时起90天。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略)。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0.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
11. 响应的式样和签署
11.1 响应需打印或(略)。磋商文件(需求部分)第六章 响应(略)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由法(略),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略)(按规定的格式提交)。
11.2 响应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响应的修改和撤回
1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略)。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2.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略)标记和递交,并标明(略)。
13. 响应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序编制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地点和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13.2 响应文件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13.3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3.4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2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 磋商预备会
14.1 招标人(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略)。
14.2 开启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启前,由监督人员或者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
14.3 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响应将不予**。撤回的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14.4开启时有(略):
(1)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的;
(4)供应商(略)
(5)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签到的;
(6)磋商文件规定开启时属于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
15. 评审(略):开启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磋商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略)。
16. (略)
16.1 磋商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略)。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成员在采购办监督下由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要向采购中心出具授权函)。需要设立磋商(略),磋商小组主任由专家担任,由磋商小组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磋商工作。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磋商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序。
招标人应当组织评(略),切实履行职责。如发现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对有关政策、法律、制(略)
磋商小组成员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专家给出的意见修改磋商文件,如采购人坚持不修改磋商文件的,采购中心可暂停本项目的采购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6.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响应行为: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响应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应作废止处理。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办:
(1)不同供应商的响(略)
(2)不同供应商(略),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
(3)一家供应(略)
(4)(略)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
(6)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响应作废止处理;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8)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
(11)供应商串通响应的其他情形。
16.3 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3.1 澄清:磋商小组对于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集体决定并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审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响应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响应。
*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止。
16.4 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略):
16.4.1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略),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6.4.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磋商由供应商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5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响应文件有(略),将作废止处理:
(1)响应文件不完整、无效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4)响应文件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
(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
(7)响应文件附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序编制或装订的;
(9)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6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6.7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略),不依(略)。
16.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6.9经磋商确定(略),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6.10 响应人不足3(略)
(略)1 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加响应的供应商有2家的除外),应当重新组织磋商。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实质同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或没有供应商的,应当废止,并重新组织磋商。
(略)2 响应截止时间后参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响应的供应商只有2家时,可以磋商。
(略)3 在评审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2家的,如果磋商小组认为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继续进行磋商。
(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
(2)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7.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磋商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响应本国产品,响应进口(略)。
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
18.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18.1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联合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否则(略)。
18.2 《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供应商必须响应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必须贴有操作系统正版产品密钥标签),否则响应无效。
19.信用记录查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响应人应在本项目(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 签订合同
20.1 招标人将(略)。成交通知书(略),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3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供应商在被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之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20.4 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略)。
21.保密和披露
21.1 供应商自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1.2 招标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略)
21.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成交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响应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略)
22.质疑和投诉
2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略)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2.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3 在资格性条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前提下,只接受符(略)。
22.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办提起投诉。
注: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及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件的取费标准的向中标单位收取。
第三章 评标(略)(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
2、磋商(略)(含3人)以上的单数,专家评委从**市指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磋商小组组长一名由委员成员推举产生,主持评标工作,磋商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磋商小组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强制性条件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磋商报告
磋商小组通过磋商报告向采购人推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3名成交候选人,同时报告评标过程中的其它事宜,磋商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略)。
6、评标过程的保密
在(略)文件的评审过程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如试图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及其评标专家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的修正不在此列。
8、算术错误的修正
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略)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略),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二、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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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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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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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函盖章 |
有投标单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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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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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投标单位(略),视为未通过形式评审,不再(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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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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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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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证明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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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略)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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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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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网上查询,如提供不属实,其投标被否决,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标书内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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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上述评审要求,视为未通过资格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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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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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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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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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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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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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 政府招标合同书格式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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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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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投标单位有任何一项不满足上述评审要求,视为未通过响应性评审,不再进入后续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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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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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价格评分:(略) 商务分:(略) 技术分:(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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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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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价格评分 |
磋商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有效最终磋商报价(二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得满分(略)。 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略))×价格权值(10%)×100 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最低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投标人其成本价格,有可能影响投标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略),则评委会认定其(略),其报价不能作为基准价,不计入报价计算(其报价为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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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商务评审((略)) |
企业业绩 |
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服务业绩,每有一项加2分(略),提供原件,(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的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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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人员 |
为满足服务需要,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的进行横向比较后,优5-6分,良3-4分,一般1-2分,差0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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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条件 |
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5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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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对投标人提出的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6分。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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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技术评审((略))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合理性和扩展性;方案设计的功能实现以及方案配置的合理性方面与项目对应需求的满足程度等,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的进行横向比较后,优14-20分,良7-13分,一般2-6分,差0-1分。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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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使用计划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的进行横向比较后,优7-(略),良4-6分,一般1-3分,差0分。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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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进度计划 |
服务进度计划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7-(略),良4-6分,一般1-3分,差0分。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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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措施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7-(略),良4-6分,一般1-3分,差0分。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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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计划 |
**配备计划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6-8分,良4-5分,一般1-3分,差0分。 |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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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体系 |
综合评价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性、科学性、合理性,灵活性;优5-7分,良4-3分,一般1-2分,差0分。 |
0-7 |
第四章 政府招标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略)
招标任务通知书编号:
(需方)需求的 (货物名称)经招标公司以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和(略)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招标项目名称 |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金额(元) |
2. 合同价格:(略)
3.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
3.2服务地点:
3.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服务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4. 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略)),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略)。
4.2 本合同付款方式为: 。
5.(略)
5.1收取履约保证金:(略)
6.质量保证金
6.1收取质保金。
6.2质(略):
在应付合同款中预留;
6.3质保金返还的时间和条件:(略)
7.合同补充条款: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略))。
9.合同构成:下列文(略),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书;
9.2中标通知书;
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供方(略)
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政府招标验收报告单;
9.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略),另两份需提交(略)。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略)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略)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略)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第五章 服务需求
(略)11个乡镇县级公路养护共计203.853公里(附件1)环卫作业
一、服务内容:
1、委托服务道路的环卫清扫保洁作业;
2、委托服务道路两侧生活垃圾、零星建筑垃圾和生产垃圾清运、处理;
3、委托服务道路两侧路灯及公交站台上的小广告清理;
4、委托服务道(略)
5、所涉及(略)。
二、(略):
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三、服务质量标准:
(略)。
附件1:
工作区域
序号 |
名称 |
公路数量 |
公路里程 |
1 |
**镇 |
1 |
3.5 |
2 |
楼街(略) |
2 |
12.045 |
3 |
杉松岗镇 |
1 |
14.775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