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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暖箱-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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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货物 医用光学仪器(略) **润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省**市**望春门街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世贸中心C区2419B 419,5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采购项目 **市科曼 医疗设备有 限公司 B3 10 4195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周德刚(组长)、崔(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略)文件收取,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略)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略)》、《**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略)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略)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市**滨**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18623797624
附件
  • (略) 招标正文.doc
**(略)

(略)采购项目

(略)文件

采购编号: (略)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 期:(略)


目 录

TOC \o "1-3" \u 目 录 2

第一章 (略)公告 5

(略)采购项目(略)公告 5

一、项目基本情况 5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

三、获取采购文件 6

四、响应文件提交 6

六、发布公告的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7

7、其他补充事宜 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1、总则 13

1.10 保密 16

2、磋商文件 16

3、响应文件 17

4、响应文件提交 19

5、磋商开启 20

6、磋商 20

6.1磋商会议 20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23

8、(略) 24

9、样品 25

10、相同(略) 25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8

一、项目概况 28

2、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28

三、其他要求 30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31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46

1、评审方法 46

2、评审标准 46

3、评审程序 46

4、评分标准说明 48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4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一、投标文件格式 56

一、封面 57

二、投标函 5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0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61

五、联合体协议 62

六、资格证明材料 63

七、开标一览表 64

八、报价明细表 65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68

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70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1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72

十三、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73

十四、(略) 74

十五、节能(略) 75

十六、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76

十七(略)(参考) 77

十八、项目实施方案 78

十九、售后服务计划 79

二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80

二十一、参与评(略)(证件)一览表 81

二十二(略)(证件)扫描件 82

二十三、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83

二十四、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84


第一章 (略)公告

(略)采购项目(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7 月27日9点30 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01

01

医用光学仪器(略)

(略).00

(略).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采购医用光学仪器(略),包括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5.2、交货期:(略)

5.3、资金来源及构成:共计(略),其中财政资金250000.00元,自筹资金18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略)

3.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略),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 1)本次采购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略)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略)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7月 9日(略)7月15 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如参加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由联合体(略)。

3)获取采购文件后,请到(略)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查看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 (略)9点30 分(**时间)

2.地点:**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略)站-办事指南内的“**市公共**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1年7月27日 9点 30 分(**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略)站》、《**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2021年 7月9 日至2021年7月15 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略)。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滨**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名 称

内 容

1.1.2

采购人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市*(略)06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

1.1.4

采购项目名称

(略)采购项目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1.7

采购编号

(略)

1.1.8

采购包划分

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1.2.2

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付款。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半年质保期后支付合同价的2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价的10%

1.3.1

交货期

30日历天

1.3.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3.3

履约验收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略)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略),如产(略),则该费用由(略)。

1.3.4

质保期

质保期:1年。对有瑕疵或不能修复的货物负责免费更换。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略)

3.2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3供应商须提供2(略)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查询)。

3.5、参(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略),格式自拟)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略)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略)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略)

(9)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9.2

供应商在磋(略)

时间:/

形式:/

1.10.1

分包

?不允许

1.10.2

偏差

?允许

1.10.3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供货期;

付款方式;

其他:/

2.1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磋商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技术参数

2.2.1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

形式: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同时将问题的电子版(附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电子版)上传。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略)。

2.2.2

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省政府采购网(www. hngp.gov.cn)和(略)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1.1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价(略)。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2.5

报价的其他要求

报价是履行合(略),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上述一切税金和费用外,报价还应包含国际运输、保险、进口产品报关清关、商检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其他:/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略)。

3.4.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

/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6.1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4.2.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

4.2.5

响应文件上(略)

供应商因**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略)。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略)

开启地点:(略)

6.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略)

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评审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响应文件开启前一个小时从**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2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略)

信用记录查询时间:(略)

6.1.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6.3.2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1.1

是否授(略)

?是

7.1.2

确定成交的原则

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公布(略)

公布媒介:(略)

公告期限:(略)

7.4.1

履约保证金

/

7.5.4

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

采购人在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时,保留对产(略)下对响应文件作出修改,如交货(略),单价根据供应商最终成交价与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的比例同比下调。

8.5.2

(略)的递交方式

(略)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

样品

无需(略)

10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

11

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略)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12

需要(略)

监督部门:(略)

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请供应商充分考(略)。

13

无效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略),或者对磋商文(略)。

2、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略)

6、不同供(略)。

14

**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省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5

行业

本次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16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①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②(略)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略)范本》格式。

③供应商应在(略),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④接收(略)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的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的书面(略)。

⑤(略)接收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略)

1.1.3采购代理机构:(略)

1.1.4采购项目名称:(略)

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略)

(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略)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国商检部门检验。

(2)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包),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略),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1.1.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略)供应商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其将被否决。

1.1.7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略)

1.1.8采购编号: (略)

1.1.9采购包划分: (略)

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资金来源: (略)

1.2.2付款方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1.3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3.1交货期:(略)

1.3.2交货地点:(略)

1.3.3履约验收:(略)

1.3.4质保期:(略)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略)

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略)。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略),应当按照资(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略)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略)密保密,否则应(略)。

1.7 语言文字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磋商预备会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9.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略)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略)。

1.10 分包

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略)

1.11.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略)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略),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将被否决。

1.1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

1.11.5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略)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略)。

1.11.6如响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1.12 适用法律

1.12.1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10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略)者应对由此造(略)。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响应(略)

(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略)

2.2.1供应商应仔细(略)。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略)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磋商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略)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略)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1)封面

(2)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资格证明材料

(6)报价一览表

(7)报价明细表

(8)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11)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12)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1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14)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15)项目实施方案

(16)售后服务计划

(1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8)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19)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20)参与评审打分的(略)

(21)参与评审打分的(略)

(22)其他材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略)。供应商应按第(略)写报价明细表。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略)。

3.2.4 采购人设有(略),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2.6本次采购为(略)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资格(略)

3.4.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4.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略)

3.5 备选方案

3.5.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略)。

3.5.2 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5.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 响应文件的制作

3.6.1供应商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6.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略).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磋商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6.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6.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略),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6.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略)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略)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略)

4.1.2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略)

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略)

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lytf)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略)。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略),未在截止时间前(略),视为逾期送达,**市电(略)。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4.2.5供应商因**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略)

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 响应文件的(略)

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略)

4.3.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磋商开启

5.1 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

5.2 磋商开启规定

5.2.1 采购人在磋(略),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

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2.3各供应商应(略)。

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略)。

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略),响应无效。

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6、磋商

6.1磋商会议

6.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6.1.2 供应商(略)。由于供应商的(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响(略)。

6.1.3 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cn/TPFront/)”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成功后,如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 磋商小组

6.2.1评审由采购人依《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2.2 磋商小(略),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1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3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3 磋商程序

6.3.1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未通过格性审查(略),其响应文件将(略)的(特殊情况下不(略)),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特殊情况:采用(略)采购方式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采用(略)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略)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略)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3.2响应文件的澄清

6.3.2.1在(略),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略)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略)。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更正的,或者不能在规(略),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略)出,并在交易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要求后,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在交易系统中做出相应的回复,如果磋商小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回复则视为该供应商没有回复。

6.3.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单位的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电子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3.2.3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6.3.2.4 供应商的澄清(略)

6.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6.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略)。对磋商文件作(略),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3.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略)。

6.3.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系统电子数据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

6.3.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略),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3.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

6.4评审原则

6.4.1 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6.4.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略)

6.4.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略),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

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

7.1 确定成交的原则

7.1.1按照供应商(略),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7.2 成交结果

自成交(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略)。

7.3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响(略),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4 履约保证金

7.4.1 成交供应商无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略),成交供应商应当以赔偿。

7.5.2 发出(略),采购人无正(略),或者在签订合同(略),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略),联合体(略),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4签订合同的其他要求(略)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不得无正当理(略)

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

8.2.3不得向采购(略),或提供其他不正(略)

8.2.4不得弄虚(略),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

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8.2.6不得无正当(略)

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

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略)

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

8.4.5不(略),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4.6不得泄(略)

8.4.7与供应商有(略)

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质(略)

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略)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略)应采用中华人民**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略)范本)。(略)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略)的递交方式:(略)

8.5.3对(略)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样品

本次采购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10、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

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办法(略)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附件:(略)

(略)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授权代表:

(略)

地址: (略)

二、质疑项(略)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略)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略)

日期:

(略)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略)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略)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略)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略)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略)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略)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略)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略)采购项目,共 1 个标段。

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设备名称:

医用光学仪器

数量:(略)

层次:(略)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内 容

备注

一、

产品功能:

具有箱温和肤温两种温度控制模式;

★具有湿度显示功能和湿度控制功能;

设置温度、箱内温度、皮肤温度、湿度分屏显示;

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

★独立的风道传感器检测系统;

>37℃温度设定功能;

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功能;

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

嵌入式集成传感器盒、抽屉式水箱;

水箱采用PES塑料制作,整体水箱可以直接采用“高温高压”法消毒;

加湿方式;水箱达到100°灭菌蒸发加湿,防止感染;

双层恒温罩,自动风帘装置;

蜗壳风道及直流离心式风机产生气压差,确保新鲜空气始终保持吸入;

整体储热铝水槽,能大幅降低温度波动;

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

具有肤温传感(略)

具有数据储存功能;

具有正门独立锁定装置;

具有RS-(略)

★采用低噪音的(略)。

配LED蓝(略)

二、

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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