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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成交结果公告

江苏镇江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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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略)

(略)受(略)的委托,于2021年7月27日就(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30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304号

采购项目计划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年,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每年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后重新签订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报价超过预算(略),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项目需求简述:

**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企业安装有52家企业56个站点,另有2套未建成,共计58套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站点。为确保在线监测专业设备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在线监控设备的作用,使园区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略)拟聘请有责任、有实力的第三方对**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统一维修保养管理(包括专用监测设备故障排查、维修、更换安装等)。(具体详见磋商第四章项目需求)。

3、服务期限: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每年开展(略)(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成交供应商数量: (略)

三、磋商公告日期及媒体:(略)**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1年7月27日14:30(**时间)

评审地点:**新区公共**交易中心(**新(略))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略)

五、主要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成交供应商地址:(略)

项目总报价(每年): (略)元(大写 :壹佰叁拾捌万伍仟元整)。

详见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2、服务范围:(略)

3、服务要求:(略)

4、服务时间: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每年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后重新签订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

5、服务标准:(略)

六、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总得分排名

投标单位名称

项目总报价(每年)

最终得分

第1名

(略)

(略)元

95.05

第2名

**市仪器仪表工业供销有限公司

(略)元

89.67

第3名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略)元

31.97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略)收费标准:按两年预算总金额*1.0512%的收费标准,向项目成交供应商(略)2943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肆佰叁拾元整)。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九、本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略)
附件:定稿磋商文件(二次)-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略).14.doc
附件:(略)
附件:(略)
**卫生信息系统业务软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304号

(略)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7

22

HYPERLINK \l "_Toc(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88

51

5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略)受(略)的委托,现对其“(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

2、(略):ZJZCFS-(2021)商字第0304号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4、采购方式:(略)

5、(略):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年,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每年开展年度绩(略)(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

**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企业安装有52家企业56个站点,另有2套未建成,共计58套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站点。为确保在线监测专业设备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在线监控设备的作用,使园区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略)拟聘请有责任、有实力的第三方对**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统一维修保养管理(包括专用监测设备故障排查、维修、更换安装等)。(具体详见磋商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每年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后重新签订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成交供应商数量: (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略)(磋商承诺函第11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略),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略)〔20(略))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略)。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详见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归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略)

1.1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略)(**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1.2 邮箱(略):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略)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略)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略)(加盖公章)”或“法人授(略)(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略)。

2、供应商诚信库入库

2.1 网上注册

使用浏览器打开“**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址: http://(略)cn/zjzc/) ,点击**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登录入口(采购人/代理/供应商)(网址: http://(略)125.131:83/TPBidder/login.aspx)网上注册。

2.2 CA(略)

办理流程详见:

http://(略)gov.cn/(略)/carelated.html

CA(略):**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政务服务中心7楼CA办理窗口。

CA证书办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7:3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略)

2.3 诚信库入库

(略):83/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根据网页提示录入基本信息、网上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入库。

入库审核联系人:张姣琴 联系电话:(略)

详情见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供应商须知版块http://(略)cn/zjzc/cgzn/(略)/)。

注:根据**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运行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进入交易系统,上报供应商信息。

四、磋(略)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7月27日14:00(**时间)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4:30(**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略)(**新区赵声路39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第一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人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略)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略),以免迟到。

(3)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27日14时45分(**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略)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略)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项目。

2、定义

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 “磋商组织方”系指政府采购分散代理机构,即:(略)。

2.2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单位,即:(略) 。

2.3 “供应商”系指向磋商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竞标人。

2.4 “货物”系指供应(略)料及手册。

2.5 “服(略)辖区内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服务亦包括磋商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

3、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4、参加磋商费用

4.1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略),磋商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磋商组织方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费用。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预(略).0512%的收费标准,向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2943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肆佰叁拾元整)。成交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磋商组织方保留诉讼的权利。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帐 号:(略)

5、适用法律及约束力、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5.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5.2 本次招标中适用的特定条款及招标流程以《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施行的相关法规为准。

5.3 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略)

5.4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5.4.1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的规定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略)相关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

5.4.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4.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略),不重复享受政策。(略)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4.4 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略)信息安全(略),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5.4.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略)),竞标产品是符合上述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构成

6.1 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方联系解决。

6.2 供应商应(略)。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磋商(略),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磋商组织方。

7.2 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略)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了解(略)。在完全了(略),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8.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装订成册。凡修改处(书写应清楚工整)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3 磋商响应文件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副本的签字、盖章可以是复印的)。

8.4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的内容和资料应一致),并在文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磋商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略)应使用中文。

9.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略)。

10、(略)

10.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写。

10.2 供应商应(略),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11、磋商承诺函

11.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承诺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12、磋商报价

12.1 供应商对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价中需包括货物与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略)

12.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合适的报价明细表上(略)

12.3 供应商需另行(略),以备磋(略)。

12.4 磋商最终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

12.5 如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二轮(略),则二轮报价无效,仅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12.6 最低磋商(略)。

12.7 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13、服务要求的响应

13.1 供应商必须依据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及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做相应响应及描述。

13.2 供应商的(略)。

14、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

14.1 按照合格供应商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供应商(略),还需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

15(略)

15.1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略)。

16、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60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有效期的约定。

16.2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方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略))。同意**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包装物(略),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7.2 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方应当拒收。

18、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8.1 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邀请指定的磋商地点。

18.2 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18.3 磋商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酌情**磋商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磋商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上发布公告。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

1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9.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磋商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签署、盖章、密封,包装物上应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

19.3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组织方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略)。

五、磋商与评定

20、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文件确认

20.1 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活动。

20.2 按照本项目须知条款上述规定,同意撤(略)。

20.3 磋商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宣读磋商顺序号及供应商名称。

20.4 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

20.5 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

21、磋商过程的保密

21.1 磋商将采取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的方式(不向其他供应商(略))。磋商开始后,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以及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2 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建议等(略)

22、磋商小组评审注意事项

22.1 磋商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2.2 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略)。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略)。

23、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 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

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磋商承诺函第11条

6

信用查询

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信息

7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

1、符合磋商文件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有)

2、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24、供应商(略)

24.1 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序号

审查要素

审查内容

1

磋商(略)

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磋商报价

无效磋商情形(略)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

磋商响应文件完整性

磋商响应文(略)

3

对磋(略)

审查(略)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略),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略)。

25、无效磋商的情形

供应商存在下(略),其磋商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供应商存在串通磋商情形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信用**”网站(http://(略)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

(1政府采(略),即供应商(略)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

如投标人根据“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的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罚名单中信息与实际不符的,请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所在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服务、商务条款偏离过多或偏离程度过大,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工作的;

(7)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

26、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

26.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略)。供应商应当按照磋(略)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6.2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略)案条款,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6.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26.4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略)

26.4 采用竞争性磋(略)(含政府和社会(略)),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串通磋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磋商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略)

(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8、磋商(略)

28.1 磋商小组在对(略),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略)。

28.2 磋商(略)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略)。

29、磋商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9.1 经磋商确定最终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对供应商的(略)。

29.2 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略)方法与评标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30、允许修改磋商结果的情形

30.1 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磋商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略)

(3)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磋商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场修改磋商结果,并在磋商报告中记载;磋商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略),重新评审改(略),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推荐和确定成交供应商

31.1 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略)情形和本磋商文件第26.4条规定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1.2 磋商组织方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1.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略)。

31.4 磋商组织方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略)

32、采购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响应的权利

32.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方保留在授标(即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2.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33、成交通知书

33.1 在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方将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33.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3.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略),成交供应商(略)。

34、签(略)

34.1 采购人(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略)实质性修改。

34.2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5、签订合同

35.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略)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5.2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5.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35.4 成交供应(略),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略),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政府采购贷款扶持政策

36.1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磋商组织方负责代理的采购项目成交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

37、履约保证金

37.1 本项目(略)。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

38.1 供应商对磋(略),可以向采(略),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9、质疑

39.1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略)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对采购(略),应自供应(略),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计算。

39.2 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略),如通过捏造事实(略),阻碍招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磋商组织方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9.3 供应商如对项目需求提出质疑,除向磋商组织方递交质疑文件外,还应当向采购人递交质疑文件,采购人负责处理(略)。

39.4 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下载中心。

39.5 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0、投诉

40.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40.2(略)站“资料下载”中心下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说明》及《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格式》。

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

41、诚实信用

41.1 供应商之(略),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1.2 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略)cn/zjzc/”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41.3 供应(略),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41.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41.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磋商小组在项目资格性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性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解释权

42.1 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略)所有。


第三章 合同(略)

项目名称:(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

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304号

甲方: (略)

乙方: (略)

见证方:(略)

甲、乙双方根据“(略)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设备园区统一维修保养管理服务(2021-2022年度)”的竞争性磋商结果,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采购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下列关于(略)ZJZCFS-(2021)商字第0304号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承诺函;

2、磋商响应报价表;

3、技术方案;

4、成交通知书;

5、磋商响应文件;

6、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1、服务内容

**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企业安装有52家企业56个站点,另有2套未建成,共计58套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站点。为确保在线监测专业设备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在线监控设备的作用,使园区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略)拟聘请有责任、有实力的第三方对**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统一维修保养管理(包括专用监测设备故障排查、维修、更换安装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合同价(略)

2.1年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包括完成**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企业安装共计58套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站点维修保养管理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运行、药剂的够买和更换、对已损坏设备检测故障排查和检测费用、对更换设备提供安装管理费用、(略)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在合同实施时,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没有填列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2.2年度(略):甲方提供或(略)(核心备件指单价金额3,000.00元以上备件及耗材);雨水(清下水)监测站点的水、电由监测站点所在企业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核心备件清单

序号

核心备件名称

备注

1

COD分析仪

2

电导率分析仪

3

在线式PH计

4

数据采集仪

5

流量计

6

液位计

7

视频监控器

8

在线分析软件

2.3服务期限: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自 2021 (略)起至 2022 (略)晚十二时止。每年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后重新签订雨水(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

3、支付方式

3.1合同签订后,乙方管理一个季度,完成(略),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额的30%;

3.2乙方通过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考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额的30%;

3.3乙方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后,根据全年绩效考核情况,10个工作日内(略)。

3.4以上(略),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项目验收

4.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服务;

4.2、服务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修改完善,直至达到甲方的要求;

4.3、服务的验收包括:(略)

4.4、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直至验收通过为准;

4.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5、基础资料

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项目基础资料。

6、(略)

乙方应当提供所服务所有技术文档资料,包括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文本和图表的(略)。

7、服务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的“三、维修保养管理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的“运行维护管理技术方案”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8、安 全

8.1乙方服务活动不得影响甲方单位的正常工作。

8.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设备等事故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前(略)。

9、乙方交付延误

9.1 乙方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期交付甲方验收。

9.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周期,将受到以下制裁:(略)

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期交付使用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完成(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变更合同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9.2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0、误期赔偿

10.1 除合同条款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略)赔偿费以每迟延一天,按合同价格0.2%计算,直至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

11(略)

11.1 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期(略)。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1.3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

13、保密条款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相应(略),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成果资料为自己谋利或向第三方提供。

14(略)

14.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14.2 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5(略)

15.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略)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 如果乙方(略)。

15.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规定,终止了(略),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付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7、转让和分包

17.1本项目(略)。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不得再次分包。

18、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略)。

18.2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两份,代理机构一份。

18.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 方(单位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略)

乙 方(单位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略)

见 证 方(单位盖章):(略)

地 址:**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电 话:(略)

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略)

注:(1)以上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不得进行实质(略),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采购人(略)。如果成交人不履行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委托采购机构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成交人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采购人不履行签订正式合同的义务,则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企业安装有52家企业56个站点,另有2套未建成,共计58套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站点。为确保在线监测专业设备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在线监控设备的作用,使园区管理部门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企业在线监测数据,(略)拟聘请有责任、有实力的第三方对**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辖区内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统一维修保养管理(包括专用监测设备故障排查、维修、更换安装等)。

本次招标运维服务年度预算金额为140万元,运维服务时间为二年,合同(略),每年开展年(略)(清下水)在线监控运维合同。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站点(略)

注:招标公示期内采购方提供点位具体信息,投标方如有需求可于开标前,与采购方工作人员联系前往现场勘察。未勘察现场的投标方对现场的误差及错误估算负责,采购方不再为(略)。

2.1雨水(清下水)排放(略)(56个站点已建成)基本情况

新材料园雨水(清下水)排放在线监控已建成站点基本情况(56个站点)

序号

企业名称

设备名称

设备仪器品牌

设备(略)

备注

1

**爱姆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COD分析仪

**点创

WCOD2009

PH分析仪

sinomeasure

PH2200

液位计

格林

ST-200

电导率分析仪

sinome(略)

EC3200

总磷分析仪

/

/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博控K37

BD-4100

4G卡(移动/联通):

移动

2

爱思开新材料(**)有限公司

COD分析仪

**华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HD02-1

PH分析仪

LITI

P90

液位计

**九波声迪科技有限公司

电导率分析仪

LITI

C10

总磷分析仪

/

/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博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4G卡(移动/联通):

移动

3

**港汇化工有限公司

CO(略)

**华都

HD(略)

PH分析仪

**华都

HDPHG160

液位计

**华都

HDYW160

电导率分析仪

**华都

HD(略)

总磷分析仪

氨氮分析仪

雨水排放监控仪

德国 DGN(la(略))

YE(略).4

数据采集仪

**博控

K37

4G卡(移动/联通):

4

**高鹏药业有限公司

COD分析仪

**伟创

WC(略)

PH分析仪

**三本

MT—5009

液位计

**丰华

YW(略)

电导率分析仪

**三本

EC3200

总磷分析仪

/

/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4G卡(移动/联通)

移动

5

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COD分析仪

**点创

DCT-COD

PH分析仪

**联测

SIN-PH160

液位计

格林

ABSD-802

电导率分析仪

**联测

CM-230

总磷分析仪

氨氮分析仪

数据采集仪

**博控

K37

4G卡(移动):

6

**江南化工有限公司---1#口

COD分析仪

**华科

HBCOD-1型

PH分析仪

**天瑞

WAOL1000-RC

液位计

**立天

FT208

电导率分析仪

**天瑞

WAOL1000-RC

总磷分析仪

**华科

HBTP-1型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博控

K37环保数采仪

4G卡(移动):

移动

7

**江南化工有限公司---3#口

COD分析仪

**华科

HB(略)

PH分析仪

**天瑞

WAOL1000-RC

液位计

**立天

FT208

电导(略)

**天瑞

WAOL1000-RC

总磷分析仪

**华科

HBTP-1型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博控

K37环保数采仪

4G卡(移动):

8

**普源化工有限公司

COD分析仪

**点创

DCT-COD

PH分析仪

**联测

SIN-PH160

液位计

格林

ABSD-802

电导率分析仪

**联测

CM-230

总磷分析仪

/

/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博控

K37

4G卡(移动):

(略)

9

****集团有限公司

COD分析仪

**华厚

CODcr型

PH分析仪

**金点

GPP02

液位计

**市伊莱科电气

EM15-2

电导率分析仪

**金点

SM01

总磷分析仪

/

/

氨氮分析仪

/

/

数据采集仪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