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略) | |||
(略) | |||
二、项目名称 | |||
**省**彝族自治州(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略) | ||
供应商地址 | **县越城镇**路15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略).31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工程类:名称:(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施工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工期:(略)项目经理:杨玲。执业证书信息:川2511 81910703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略))名单: | |||
窦华伟、吴涌、李佳文(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略) | ||
地址: | (略)(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0834-76137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电话: | (略) | ||
十、(略)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略),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采购编号:(略)
(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共同编制
目 录
TOC \h \z \t "标题,1"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一章磋商邀请 3
5
6
8
2
2
2
2
磋商邀请
(略)(采购代理机构)受(略)(采购人)委托,拟对(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注: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和系统自动生成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为本项目的有效招标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略);最高限价:(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
2.最高限价: (略)
3.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略)采购书古镇书古小学(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5.施工工程量清单(见(略)):
6.具体施工要求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要求和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施工。
四、(略)
本项目专门(略)。
五、邀请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在**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从通过资格(略)。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略)
7.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具备(略),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单位负责(略),不得参加同一(略)。
9、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0、本项目参加资格预审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略)
11、供应商不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 7 月 13 日至2021年 7 月 20 日(上午9: 00 - 11:30 ,下午14:30 -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现场随机抽取8家供应商(通过资格预审不足3家的,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为 8家以下3 家以上的,全部纳入本项目采购活动)由采购中心发送到各供应商邮箱(请如实报备邮箱,以免无法收取到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略)
(三)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略)。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 7 月 27 日9:00(**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7 月 27 日9:30(**时间)。
十、递交响(略):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7 月 27 日 9:30 时(**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二(略):**州公共*(略)(**市马水河街5号)
十三、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略)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略))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略)”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略),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系电话:(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
定向采购 |
本项目专门(略)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略)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略)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且不会导致供应商权益受损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磋商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略),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
4 |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
根据《中华人(略),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略) (实质性要求) |
1、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85%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90%,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略)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失信(略) 或者扣分 |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略),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略))相关要求,依据品(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略)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略),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八章(略)。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略)。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照第八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8 |
磋商(略)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略)中予以公告。 |
9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略)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略)号)第一条第(四)款“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向供(略)(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因项目特殊,采购人不能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由采(略) (成交)供应商双方依法自行约定,并由采购人自行收取。 本项目是否收取:(略) |
10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0834-7613557、7613777。 |
11 |
磋商(略)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0834-7613557、7613777。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略)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略) |
13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0834-7613557、7613777。 |
14 |
供应商质疑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特殊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结果、定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对采购程序性内容的质疑,向采(略)。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质疑方式:(略)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略),政府采购合同将在**政府(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17 |
代理服务费 |
0元。 |
18 |
合同分包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 分包要求详见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9 |
声明承诺提醒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20 |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政府采购网”查询。 |
21 |
其他 |
本项目支持预付款,支付比例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略)。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略)。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略)。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略)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略)则,其响应文件(略)。
5.2利害关(略)。两家以(略),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略)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略)。
5.4供应商(略),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略)。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略)。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略)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略),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略)(仅适用于允许联(略))
联合体各方应当(略),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略)),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略),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得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政府采(略),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略),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10.4供应商认(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略),可以在(略),组织已获(略)。
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略)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略)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12.2供应(略)。
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略)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3 如因未翻(略),由供应商承担。
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报价(实质性要求)
15.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电子版为准。
15.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5.3供应商的报价(略),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5.4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项目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
15.5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为项目单价合同。(本条适用于项目单价合同项目)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 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及税金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规费及税金应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的要求计取。
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略)。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符合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及清单说明的要求。当供应商的(略),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规定或其持有的《**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的规费标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无规定时)计取规费的;
采购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费率并要求按此金额或费率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报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金额填写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金额的。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上调取“+”,下调取“-”),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A)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B)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百分比(A)计算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调整金额
百分比(A)= ×100%
修正后的首次报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干费用
调整后的单价B =修正后的首次报价中的单价×(1+A)
15.6固定总价合同(本条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项目,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需要直接在磋商文件中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价格,如规定报价按控制价下浮XX% 。采购人直接在磋商文件中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价格的,可以参考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的做法)。
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用于(略)响应即可。(若提供清单计价表,其中所有内容均不作为签订、履行合同依据;也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按固定总价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16.响应(略)
16.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6.2 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略),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响应文件正(略),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7.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略)。
17.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略))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略))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7.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6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八章2.3.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
17.8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不适用于电子化采购中通过网络系统提供电子响应文件)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略)。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略),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19.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9.2报价表在磋商后,由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递交。
19.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响应文件的(略)(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0.1供应商在提(略),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略),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0.3供(略)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0.4供应商对其(略)。
五、(略)
21.资格预审
21.1本项目资格预审由采购人(略)入磋商环节。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保证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公平公正。
21.2本项目资格预审以供应商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资格证明材料为依据。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过程中,不要求资格证明材料中涉及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到场核对身份,不要求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对,不会有其他不(略)。
21.3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将现场告知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还将书面告知并详细说明理由。本项目随机抽取供应商时,采取乒乓球摇号(略),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现场参与,将有两名以(略),并形成书面记录,全程录音录像,存档保存。
21.4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随机抽取进入磋商评审环节的供应商提供磋商文件,(略)工响应文件。
21.5供应商数量较多,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场地无法满足资格预审和现场随机抽取工作需要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预约在有条件的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本项目不在宾馆、酒楼、球场等非开标评审场所进行资格预(略)
21.6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略)
六、成交事项
22.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采(略)应商。
22.3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略)。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略)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略)。
23.成交结果
23.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略),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3.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3.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略)
24.成交通知书
24.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略),有权宣布发出的(略),并收回发出(略),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略)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略),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略),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后一位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依此类推。
25.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略),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略),但所有补充(略),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略)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略)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略)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八、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略)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略)。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略),具备(1)-(8)条情(略),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7.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略),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略)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略)
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略)。技术负责人具(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申请人未(略)
5、本项目参加资格预(略)犯罪记录。
6、供应商不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资格预审合格并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2、本(略)(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随意擅自增加本范本规(略)
2.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见(略)《“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一览表》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略)(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略)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略)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也可提供磋商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也可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略));④供应商工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材料;⑤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管理文件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⑥也可提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①-⑥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关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略)
(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承诺函;
(4)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略)书(提供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具有有效安全生(略)。技术负责(略)(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略))应据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据实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略))
(3)资格预审合格并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供应商无(略)。)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根据供应商在磋商阶段是否发生资格变化提供,若供应商资格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提供相关材料;若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但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以其他要求为准。
2、以上(略)(身份证(略))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的公章(鲜章),证明(略),在单面加盖公章,不影响响应文件的实质有效性。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预审小组对申请人资格性审查的依据,是资格性申请文件不可缺少的证明材料,申请人资格性申请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资格预审小组应当对其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提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技术(服务)概述及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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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工程名为**县书古小学学生宿舍,位于(略) 主要包括:**县书古小学(略)。 (略)m2。本工程总层数为地上2层,建筑主体高度为:6.9m;建筑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组为丙类,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含**县书古小学学生宿舍-室外总平部分。 工程特征:(略) (二)技术(服务)及需求: 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略) 2、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为: 招标项目技(略) 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略)。 *1.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要求
*2.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略),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3.供应商针对本(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付款方式:(略) 5.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工程名为**县书古小学学生宿舍,位于(略) 主要包括:**县书古小学(略)。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略),建筑面积为352.78m2。本工程总层数为地上2层,建筑(略):6.(略)物抗震设防分组为丙类,使用年限:50(略)总平部分。 工程特征:(略) (二)项目要求: 2.1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详见(略))。 2.2工程质量应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3文明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应将维(略) (三)后续服务要求: 3.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后续服务事宜。 3.2缺陷责(略),成交供应商在接(略),24小时内(略),并承担维修调换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理,相关费(略)。 3.3提供7×24(略),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 3.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 *(四)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略),成交服务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需在施工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质量检验 5.1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略)。 5.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5.3对于本工程原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工程、施工关键工序等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理进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理,确保(略)。如出现未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质量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的,服务商应无条件退换,直至产品合格为止;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影响工程质量的,供应商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5.4对分项工程(略)。 5.5主要材料提供产品合格证,采购方根据需要对材料进行抽检。 *二(略) (一)服务地点及时间要求: 1、服务地点:(略) 2、项目进度要求时间:(略) 2、其他要求 因本项目工期进度要求高,供应商成交后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签订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或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取消成交资格。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 3、验收方法和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相关工程质量按国家现有相关质量标准执行。 4、报价要求 本项目(略),供应商首轮报价严格按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磋商后的报价(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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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其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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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售后服务要求: 后续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后续服务事宜;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维修调换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略));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理,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项目进度要求时间:(略) 服务地点:(略) (三)服务期(服务类项目填写)、付款方式、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略) 验收方法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相关工程质量(略)。 (四)其他(含现场演示、送样等其他要求):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服务商在(略)。(需在施工响(略)) (五)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金 额:(略)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略),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略)。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略),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中标人(略),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中标人。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标供应商(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略),履约保证(略)。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略),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双方各收取X% □ 其他________□ 注:(略) |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略),在磋(略),磋商小(略),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略),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略),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略),但应当注明。
响 应 文 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略)
日 期:
目 录
请自行编写。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该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投标签到时提交。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略)
本人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的采购活动、并参与项目的磋商响应、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证明。
附:(略)
注:(略)
供应商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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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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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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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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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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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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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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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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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