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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城市设计规划及分片区空间管制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开封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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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 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17.66平方公里,城南新区11.13平方公里, 共计28.79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

2、服务期限:(略)

3、质量要求:(略)

4、服务地点:(略)

5、资金来源:(略)

6、招标范围: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 17.66 平方公里,城南新区 11.13 平方公里, 共计 28.79 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略)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略)

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17.66平方(略).13平方公里, 共计28.79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

**中外(略)

**市**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B座301

(略)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1

(略)

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17.66平方公里,城南新区11.13平方公里, 共计28.79(略)(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

(略)

(略)

(略)

四、评审专家名单:鲁河(组长),刘爱美,李继方,任贵琴,韩广立

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单位:**财政局采购办,电话:(略) ;

3.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附件下载:(略)
(略)-(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略)2、采购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 年 07 月 06 日5、评审日期:2021 年 07 月 27 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采购内容: 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 17.66 平方公里,城南新区 11.13 平方公里, 共计 28.79 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2、服务期限:90 日历天3、质量要求:(略)4、服务地点:(略)5、资金来源:(略)6、招标范围: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 17.66 平方公里,城南新区 11.13 平方公里,共计 28.79 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7、合同履行期限:24 个月三、中标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略)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17.66平方公里,城南新区 11.13平方公里,共计 28.79 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市**首体南路 38 号创景大厦 B 座3013484000元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略)城市设计范围包括产业聚集区 17.66平方公里,城南新区 11.13 平方公里, 共计28.79 平方公里(最终依据实地规划面积为准)90 日历天(略)24 个月四、评审专家名单:鲁河(组长),刘爱美,李继方,任贵琴,韩广立五、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4872.00 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2.监督单位:**财政局采购办,电话:0371-28666979 ;3.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2021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9 日。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略)地址:**南环路 117 号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略)地址:**市西蔡屯 A 区三排 61 号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 (略)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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