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9号置地创新中心35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佰万零柒仟陆佰贰拾元整(¥(略).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略)
品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量:(略)
单价:(略)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善寿、庄彦、柴畅、潘祖聪、黄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略)元)。
七、(略)
自本公告发(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井岗路1100号(井岗路与万泽路**,**人民检察院北楼),联系电话:0551-6573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略)【采购人为**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略):
(一)质疑应以(略),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略),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略)。
二、中标(成交)通知(略)
(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略)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产业园井岗路与万泽(略)
联系方法:(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