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胜利中路6 号璀璨明珠综合楼 13楼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红外黑板 |
鸿合 |
HB-C80 |
4套 |
36000元 |
信息化集成化信号采集与处理系统 |
成 都 泰 盟 |
BL-422I |
3套 |
(略).元 |
LED 手术无影灯 |
康 尔 健 |
KDLED700/500 |
1套 |
(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刘正操、黄炜、孔庆峰、马征征、王慧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略);(略)
2.市公共**交易中心代收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 (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3.(略)地点: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牛子琨;联系电话:0561-3199613
4.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略);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略),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采购文件参数响应表和报价表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略)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略),应公告其《中小(略)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
6.合同签订地点:(略)一楼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联系人:牛子琨 电话:0561-3199613
7.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略);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