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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公告109号

西藏拉萨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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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1年07月28日 17:(略)

****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委托公告109号

(2021)藏01司委112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的一起公司证券保险票据有关的纠纷案,需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潘卫平在**宇拓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80%的股权进行司法评估。请有意参加法院委托工作且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

注:

(1)该案的(略),执行局协助扣款支付。

(2)执行案件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财产处置未成交的,按照评估机构合理的实际支出计付费用;财产处置成交价高于评估价的,以评估价为基准计付费用;财产处置成交价低于评估价的,以财产处置成交价为基准计付费用。

(3)执行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略)的实际支出计付费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通知原评(略)

(4)执行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略)

特此公告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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