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略)
受(略)(以下简称“东塱联社”)的委托,定于2021-7-28 10:00在(略) 对东塱联社的金宇花园南地块项目(以下简称“交易项目”)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略)
(一)交易资产:(略)
(二)交易资产类型:(略)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略)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交易及合同签订必须遵守《关于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租赁经营主体责任的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略)
(五)交易资产面积:(略)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略)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略)
(八)交易资产的现状:(略)
(略)平方米(此面积不计入本交易面积),基本农田约25.72亩。
(十)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
1.土地所有人:**市**东沙街道东塱股份**经济联合社。
2.土地所有权号:粤(2015)**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3.土地使用人:**市**(略)。
4.土地使用权号:粤(2015)**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5.地号:粤(2015)**市不动产权第(略)号。
6.房产所有权人:**市**东沙街道东塱股份**经济联合社。
7.房产所有权证号:(略)
(十一)交易资产抵押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抵押:(略)
2.抵押权人:(略)
3.他项权证号:(略)
4.抵押期限:(略)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略)
(二)交易方式:(略)
(三)资产使用范围:(略)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4.租用的农用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包括耕种、种养、养殖等),不得作其他经营,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硬底化,不得填倒余泥及杂物,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该物业须缴交如下费用:
(1)租金(含管理费);
(2)环卫费每月1200元,巡防费每月1200元;
6.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7.承租方必须按照政府相关涉农土地、基本农田土地的规定使用场地;
8.实际计(略)
9.遇到征地、旧改,建设市政公共配(略),承租方无条件退出,场地(略)按合同年份折旧补偿租户,构建筑物及设施的投资要向出租方备案,否则出租方不予认可,不作补偿;地上(略)
10.合同期满,租赁地块内由承租方投入建设的构建筑物及水、电设施,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租金):(略)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的7日前当交付当月的租金;
3.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67个月开始,每36个月递增15.0%;
4.交易保证金为¥(略) 元(大写: 贰佰万元),报名人于2021-7-23 16:00前将上述交易保证金现金支付或银行转帐至东塱联社银行账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5.合同履约保证金(略),在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略),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不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六)租赁期限:15年6个月,自2021-8-1起至 2037-1-31止,免租期6个月。(如因疫情防控导致交易过程时间**合同不能按租赁期限履行的,则租赁期限相应整体后移,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略),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须在5个(略),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略),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时间:(略)
(九)资产交付方式:(略)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详见(略)(报名时间内可向联社咨询查阅)。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略)
四、(略)
本交易采(略)。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1-7-15 9:00至2021-7-23 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略)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略)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略)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三)(略)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后,填写《**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略)凭《**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及《**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登记表》发放《**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资格确认书》。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1年7月23日18:00)前携带《**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和《**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略)领取《**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领取《**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略)凭《**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的竞得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到(略)凭《**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注: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得撤回报名。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1-7-27 10:00前携带《**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略)(地址:(略) 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
(四)非竞价人本(略),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略)(地址:**芳村大道南1号 )或到交易机构(略)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略)与承租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联系人:李建强 联系电话:(略)
交易机构名称:(略)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略)
监督机构:(略)
监督电话:(略)
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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