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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舍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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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略)

一、项目编号
(略)
二、(略)
(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恒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省**(略)
中标(成交)金额 (略).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略):名称:(略);施工范围:详见谈判文件;施工工期:施工进场后4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经理:肖瑶;职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号:川25110124290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资格预审小组人员:杨成平、杨彬、张玉彬、(略)、徐嘉蔚、朱振鹏;竞争性谈判评审小组成员:杨丹、张晓萍、张玉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不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市****路西段607号(**路与**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超
电话: (略)
十、(略)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略),应公告其《残疾(略)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略)

**市政(略)

竞争(略)

项目编号:LZ(略)25

项目名称:(略)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1年7月

目录 TOC \h \z \u \t "标题,1"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 23

HYPERLINK \l "_Toc(略)" 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HYPERLINK \l "_Toc(略)" 第六章 评审方法 42

HYPERLINK \l "_Toc(略)"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50

HYPERLINK \l "_Toc(略)"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9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略)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三章

四、(略)

本项目为专(略)。

五、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条件

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并被随机抽中的7家供应商。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时间:2021年7月22日09:00至2021年7月26日17:00。

2.方式:由采购代理(略)。

3.售价:无。采购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若有更(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将更正内容书面发送到供应商提供的邮箱中,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知晓更正通知内容的,自行承担后果。

七、响应文件(略):

递交起止时间:(略)9:00至(略)9:30(**时间)。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响(略):**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路西段607号(**路与**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略)。

10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交易中心的各类人员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无呼吸气阀的合格口罩,主动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场所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座位隔空就座,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未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体温超过37.2℃、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必要的应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市****路西段607号北城峰景三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略)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略)

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

本国工程

(实质性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报价有可(略),谈判小组应当要(略),必要时提交相关(略),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略)。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再享受价格扣除。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略)。供应商(略),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略)。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的“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信息,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略)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

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略)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以及公司介绍信在3个工作日之内到(略)领取。

10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询问,向采购人提出。

对采购程序性内容的询问,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询问方式:(略)

11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质疑,向采(略)。

对采购(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方式:(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和谈判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下载专区”获取)。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其(略),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略)

13

政府(略)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略),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违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16

合同分包

除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略)

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并明确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分包履行(略),不属于(略)。

17

声明(略)

供应商响应(略),无效声明和承诺、(略),虚假声明和承(略)。

18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略)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1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20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贫困地区扶持政策。

1、本项目不属于购买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1)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有投标(响应)产品均为贫困地(略)。

(2)对符合(略)。

2、本项目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贫困地区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是指供应商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须提供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2)对符合规定的的给予贫困地区物业服务供应商2%的价格扣除。

21

民工工资保证金

(1)交纳时间及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 本票或者保函(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略),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等非现金方式(包括(略),电汇等方式)提交,收款信息以成交后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2)退还方式、条件、时间:成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事项,履约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民工工资已结清的承诺函办理退付手续。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民工工资保证金收款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申请(含履约验收合格报告和民工工资已结清的承诺函)后 30 日内,以成交供应商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方式一次性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

3.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4.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略)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略)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略)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略)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略)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略),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略)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仅适用(略))

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谈判,以一个供应(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略)件。

5.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按谈判(略)。

5.3 联合体应当(略)(牵头方),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5.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略)

6.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略),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7.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略),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7.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略),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7.4 如采用供(略),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8.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略),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 在递交响应文(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9.2 采购代理机构(略),应当以书(略)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略),应当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3 更正通知(略)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略)。

9.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0.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0.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略)。

10.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详见须知附表。供应商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略),采购人、(略),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0.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1.响应(略)(实质性要求)

11.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施工响应文件。

11.2供应商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书(略)。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略)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略)。

14. 报价(实质性要求)

14.1供应商应认真核实本项目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14.2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4.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略)。

14.4本项目合同(略)。

14.5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扉页(仅指投标总价扉页,下同)应由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除此之外,造价人员无需在响应文件其他任何地方签字或盖执业印章。供应商委托工程(略),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由注册或登记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人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

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即首次报价)应按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列出报价的构成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规费应按工程量清单给定的金额要求计取,税金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费率计取。

供应商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未填报或填报为零的,视为单价遗漏。出现单价遗漏情况,视为其费用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价格)之中。如成交,供应商应完成该项目,但该项目不得另行计价。

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略)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的实质性内容一致的除外)、计量单位(略)

(二)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定金额计取规费或者未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定费率计取税金的;

(三)采购文件明确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并要求按此金额填报而供应商填报错误或未填报的;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略)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的;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略)

(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未按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数量进行报价的;

(八)当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出现两个及以上(略)。

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只有一个总价,且相对首次报价有调整(上调取“+”,下调取“-”),则该调整金额将会以百分比(A)形式套用于首次报价中除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以及包干费用以外的各项目单价,调整后的单价(B)作为工程变更及竣工结算的依据。百分比(A)计算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百分比(A)=(±)调整金额/(修正后的首次报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干费用)×100%

调整后的单价B=修正后的首次报价中的单价×(1+A)

15.响应(略)

15.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谈(略)。

1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6.1 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16.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略)。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6.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略)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6.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6.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6.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略)。

16.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评审方法规(略))。

16.8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7.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7.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7.4 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略)。

18.2报(略),由谈判(略)。

18.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9.响应文(略)(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9.1供应商(略),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略)。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略),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略)。

19.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19.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9.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0.评审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略)

六、成交事项

21.确定成交供应商

21.1本项目采购人将按谈(略)供应商。

21.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略)

(3)成交候选供(略)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1.5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略),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略),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2.成交结果

22.1采购人确(略),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略)。

22.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2.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略)

23.成交通知书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略)。

2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4.签订合同

24.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4.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略)

24.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略),依此类推。

24.5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4.6谈判文件所附《政府采购合同(样例)》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与谈判文件中的供(略)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为准),供应(略)。对此,请供应商参加谈判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5.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25.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25.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略),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7.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8.履约保证金

28.1履约保证金递交相关内容以“须知前附表”为准。

28.2如果本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递交,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采购网报**市财政局备案,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履行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略)。

32.验收

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沿用**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32.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3.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八、谈判纪律要求

34.供应商不得具有(略)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略)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8)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他

36.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7.(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3章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

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略),包括学生宿舍屋顶漏水维修,欣悦苑卫生间、自强楼卫生间及宿舍水槽漏水维修,明德楼二楼厕所、天桥漏水维修,行知楼2楼卫生间、7楼局部漏水维修,所有底楼墙面仿瓷修复,行知楼、致远楼、明德楼、双馨楼楼梯或扶手维修更换,校门屋面彩钢板、吊顶及配套设施更换,烹饪实训室装修等项目。

★(二)报价及施工组织设计

1.供应商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供应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含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配置计划、环保文明措施、应急预案、施工工艺等内容)。

★(三)技术、商务和合同条款要求

序号

项目

要求

1

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

2

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场处理问题,成交供应商须免费进行维修。

3

付款方式

(1)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则工程进场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则工程进场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20%预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竣工结(略),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

材料要求

使用的材(略),如出现材料(略),采购人有权责令更换,并追究相关损失。

5

安全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若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

农民(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退还等参照乐住建发[(略)件执行。

7

漏项工程处理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略),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8

施工(略)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标准,所有材料及设备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9

施工要求

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发布的安全文明及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施,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10

违约责任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 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迟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天处罚成交供应商)。

11

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沿用**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略))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12

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进行支付,即响应文件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四)业绩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或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至今承担过2个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略)(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五)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证)(提供职业资格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本项目(略),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略))。

3.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略)),并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第四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本谈判文件第三章中所有内容(除“(略))均为实质性要求,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可变动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应全部满足。其他为不可变动条款,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应当全部满足供应商在谈判前应当全部满足。本项目(略),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谈判情(略)(带★的实质性要求除外)。谈判小(略),谈判小组会(略)。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不包(略)),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略),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略)。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1

封面:

(正本/副本)

XX项目

竞争(略)

供应商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略)


格式1-2

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略)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本证明文件。

2、本证明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

3、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1-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略)XX(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声明: (略)X(供应商名称)(略)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略)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略)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略)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略)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略)X

供应商名称:(略)X(单位盖章)

日期:(略)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他人参加的提供本授权。

格式1-4

三、报价函

(略)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XX(¥)的总报价,工期 XX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略)。

2.我(略)。

3.如我方成交: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略)。

(6)我方自愿按(略),最后报价以《最后报价表》为准,接受采购人(略)。

(7)我公司报价已经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措施费、规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已经其他费用。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略)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格式1-5

四、承诺函

(略)(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二、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略)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

四、在参加本次(略),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略),不存在同(略)。

六、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七、我方与(略),也不是采购代(略)。

八、如果有《**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九、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十、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方愿意承(略)。

十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十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谈判文件(略)求,并承诺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履行。

十三、我(略)(包括(略))时,(略)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承诺(略),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略)(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略)。

十四、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略);存在管理关系单位为:(略)。

十五、参(略),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十六、我方承诺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履约期间的引发的劳资纠纷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略)

供应商名称:(略)X(盖章)

日期:(略)年(略)月(略)日


格式1-6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四、响应文件”第14条关于报价的相关要求以及(略)

2、? 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格式(略)。


格式1-7

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项目

采购(略)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1

工期

2

缺陷责任期

3

付款方式

4

材料要求

5

安全要求

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

漏项工程处理

8

施工标准及质量

9

施工要求

10

违约责任

11

验收要求

12

价格调整

注:

1、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略)本表中逐项应答。

2、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供应商在“相应情况”栏填写“响应”或“不响应”,其中响应即视(略),不响应即视为不满足采购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略)

日 期:(略)年(略)月(略)日


格式1-8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工程类别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备注

1

2

3

注: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四)业绩”的相关要求填写此表,并按要求后付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略)

日期: (略)X


格式1-9

八、(略)

(一)项目(略)

序号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1

项目经理

2

技术负责人

3

施工员

4

安全员

5

造价员

或造价工程师

注:为降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成本,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该表中的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等可以在供应商成交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不得要求必须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提供该类工作人员信息,如需(略),人员配备需满足办理施工许可证相关要求。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略)

日期:(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

注:

1、人(略)。

2、人员应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复印件。


格式1-10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参加(略)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略)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略)X(单位盖章)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 (略)X

注:

1、本(略),供应商也可提(略)

2、供应商存(略),将按照第二章(略)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略),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

格式1-11

十、最后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及编号

报价

1

最后报价(大写人民币):(略)X

供应商名称:(略)X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略)

日期:(略)

说明:

1、供应商可不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并提供此表。此表为谈判结束后,由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表格由谈判小组提供),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后密封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集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此表的,不影响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其最后报价以谈判结束后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准。

2、报价应是包括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相应内容的报价。


第六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谈判采购评审方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略)。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略)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谈判过程独(略)。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谈判程序

2.1审查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谈判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略)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谈判文(略)。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略)。除2.1.2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谈判。

2.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略)。

2.2.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

2.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略)。

2.2.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2.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略)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略))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略),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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