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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本级]深圳市腾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结果公示

江西萍乡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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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略)关于**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结果公示

[(略)

(略)关于**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略)

二、(略):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人:(略)

供应商联系电话:(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路78号国家通信产业园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市智慧(略) 全过程服务 合格及以上 / 合格及以上

五、评审专家名单: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0800.00 元

七、(略):

自本公告发(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经开区玉湖东路城市大厦7号楼1405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市**世纪广场翡翠城 2 栋 A 座 13 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元
标段编号:(略)
评委姓名:(略)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ezbp.pdf
(略) A:**市**翡翠城 2 栋 A 座 13 楼 T:0799-6588087 - 1 -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编号:萍购 2021B000441987-2) 采购单位:(略) 代理机构:(略) 日期:二 0 二一年七月 - 2 -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 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3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3 - 四、投标文件提交 ......................................................................................................................................... - 3 - 五、开启(公开招标方式必须填写) ......................................................................................................... - 4 - 六、公告期限 ................................................................................................................................................. - 4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4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4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5 -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 - 8 - (一)总则 ............................................................................................................................................. - 8 - (二)招标文件 ..................................................................................................................................... - 8 - (三)投标书的编制 ............................................................................................................................. - 9 - (四)投标书的递交 ........................................................................................................................... - 10 - (五)投标人的资格初审 ................................................................................................................... - 11 - (六)开标和评标 ............................................................................................................................... - 11 - (七)授予合同 ................................................................................................................................... - 12 - 二、合同条款 ............................................................................................................................................... - 14 - 第四部分 (1)技术参数 ................................................................................................................................... - 26 -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 - 26 - 二、具体采购需求 ............................................................................................................................................... - 27 -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 ............................................................................................................................................. - 35 - 第六部分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可自拟) ................................................................................................. - 38 - 一、投标函 ........................................................................................................................................................... - 39 - 二、开标一览表明细 ........................................................................................................................................... - 40 - 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 - 41 - 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 43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44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5 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 46 八、资格证明文件 ................................................................................................................................................... 47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 50 十、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 51 十一、对应评分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表 ................................................................................................... 51 - 3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7月 29日 9点 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萍购 2021B000441987-2 项目名称:**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 246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部分技术参数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均需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开标现场需出具联合体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 http://www.ccgp.gov.cn/zcfg/mof/)。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7月 7 日至 2021年 7月 15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分至下午 17:00 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省公共**交易网。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29日 9点 30分(**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个工作日); - 4 -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五、开启(公开招标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 7月 29 日 9点 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市经开区玉湖东路城市大厦 7号楼 1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翡翠城 2栋 A座 13 楼 联系方式:0799-6588087 2021年 7月 6日 - 5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市经开区玉湖东路城市大厦 7号楼 1405 2 采购代理 机构 (略) 电话:0799-6588087 地址:**市**翡翠城 2栋 A 座 13楼 3 投标人 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 评委组成 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评标专家 5人。 6 投标 保证金 1.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 2.开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 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系统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虚拟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成功的打印缴纳凭条,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签到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7 评议原则和 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定标原则 第一中标排序人即为中标人。 8 签字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除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外,还需同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报价书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外,还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使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 9 质保期 3年 交货地点 合同中约定 10 付款方式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60%, 剩余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 12%。余下 4%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开标日起计算)。 12 投标文件 份数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开招标要求制作招标投标文件,且开标现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正、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均须胶装成册密封递交,密封处须盖章,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13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2460000 元(其中包含调度中心装饰工程费用+平台建设费用+平台运营服务费用,平台运营服务费用预算 30万元/年,总共 3年。) 14 投标报价 投标价应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括外购、保险、利税、关税、管理、运杂、装卸、装饰、安装、调试、检测、培训、运营等。 - 6 - 15 招标费用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100 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 1.5%收取、100 万元-500 万元的部分按 1.1%收取,实际发生评审费和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6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 6%的扣除。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无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应只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 ⑵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响应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响应报价给予 6%的扣除。响应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响应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⑶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内容,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年 7 月 29日 9时 30分。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 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备注 1、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需手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验。未提供则视为投标无效。 2、所投产品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需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3、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将盖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发 qq 邮 369607001@qq.com,并电话0799-6588087 告知,其他方式无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给予答复。必要时,招 - 7 - 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更好的保障本项目开评标的顺利进行,各投标人按照**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公共**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萍公资【2020】03号)文件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需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注:招标文件内容和前须知附表内容有不同描述的,则以前须知附表为准。 - 8 -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公开招标采购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即(略)。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 3、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4、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信用证明材料;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由本招标公告所列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组成(如有)。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个日历日,则需推迟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未告知联系方式的除外),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七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个日历日,则需推迟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未告知联系方式的除外),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 - 9 - 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 8.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8.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未告知联系方式的除外),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开标一览表明细;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6)法人授权委托; (7)供应商资格声明; (8)资格佐证文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投标价应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括外购、保险、利税、关税、管理、运杂、装卸、装饰、安装、调试、检测、培训等。 12、投标货币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结算。 13、佐证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佐证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可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性能的详细说明; (2)产品说明书; (3)检测报告。 14、投标保证金 - 10 - 14.1所有投标人均须按招标公告确定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14.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 14.3上述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佐证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4.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4.5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14.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无息退回。 14.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4.8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该项目名称,便于交易中心查找。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 90天内。 15.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6、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6.1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 16.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6.3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4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 16.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7、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这些信封再封装在外信封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17.2 装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7.3如果外层密封袋未按上述第 18.1、18.2、18.3条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 11 -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送达投标地点。 18.2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佐证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8.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18.5投标人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公共**交易系统。 (五)投标人的资格初审 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佐证文件,以上证书及文件必须提供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 (六)开标和评标 19、开标 19.1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请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提供有效身份佐证。 19.2如果投标人少于 3家,则不予开标,标书退回投标人,并终止本次招标程序。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 87号令的规定执行。 19.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19.4开标时,由招标方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并作书面开标记录。 20、投标书的澄清 20.1投标文件有含混之处的,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其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解释或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由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1.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佐证,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 - 12 - 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符,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3招标人判断投标书的响应性可以仅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4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5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1.6招标方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确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有错误,则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7投标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授权人在招标时未提供有效身份佐证的; (2)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5)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总报价超出财政预算且用户无法承受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评标办法及原则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 24.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评标小组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4.3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4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正本。 (七)授予合同 25、确定中标人 - 13 - 招标人根据评标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前三名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有充分证据佐证,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佐证的; (5)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招标人授标时保留更改招标需求的权利 招标人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需求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7、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无需向投标人作出解释或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8、中标通知 28.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3在中标人按照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质疑和投诉 30.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30.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否则,将不予以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佐证文件或佐证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的制造商佐证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章本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0.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佐证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14 - 并依法予以处罚。 30.5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6质疑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相关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安装调试”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为使货物正常运行的安装、调试等。 (6)“买方”系指“(略)”。 (7)“卖方”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中标人。 (8)“现场”指在合同项下的招标货物将要运往所在的处所。 (9)“天”指日历天数。 2、标的及数量 本合同标的物及数量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的投标规范偏离表相一致。 在技术规格中未有规定的,则以国家、有关部门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4、知识产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5、包装及安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供应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由卖方负责对货物进行免费安装,安装过程中所有支出均由卖方负责。 6、装运条件 - 15 -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货物的装卸与保管。 7、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将主要设备和仪器的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等随货物提交给买方。 所有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或示意图等应于工程验收时一并交给买方。 8、质量保证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使用期限内具有满意的性能负责。 在产品的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及安装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根据买方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检验结果(国外产品须提供盖有海关放行章的提单原件和设备进口商检证书以及关税佐证),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佐证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上述保证下的索赔。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厂家承诺的质保期,期间由卖方免费保修。质保期之后因日常维修发生的费用,卖方按成本价收取。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由用户签署验收单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投标总价。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及热线电话服务。在质保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做出响应,维修人员应在获知设备故障后及时到达维修现场。免费维护期满后,如有故障,应及时响应,提供最优服务。保修期结束后,投标方有责任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免费维护期满后的维护方式。 9、付款方式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付款方式: 见须知前附表。 10、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工作,包括安装、调试、验收、交接工作。 履行地点:即“现场”。 履行方式:买方为卖方完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其余工作由卖方自行完成。 11、检验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佐证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该证书是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 - 16 - 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上述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2、索赔 买方有权根据本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两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货物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2)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9条规定,对更换件相应**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2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条规定的任何—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3、卖方履约延误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将货物交付买方,并按期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和完工,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加收罚款。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按期完工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和完工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 14、违约责任 14.1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同意**时间交货的,买方可向卖方索赔违约部分 0.5% /日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金额的 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付的,买方可有权终止合同。 14.2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比照 14.1款规定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5、不可抗拒力 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对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佐证文件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拒力影响延续到 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6、违约终止合同 买方在卖方有以下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并要求卖方按 14.1款承担违约责任: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 17 -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7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错。 (3)买方在根据上述情况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卖方未交货物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购买该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如果合同有未终止的部分,卖方仍应履行。 17、税费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转让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纠纷的解决 履行合同时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指导下协商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写。买方、卖方、招标方各执一份,采购办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21、合同变更 合同生效以后,双方当事人均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对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须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22、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 18 -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1、定义 1.1 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 19 -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 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有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 20 -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 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 21 -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 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14、跟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 22 - 15、违约责任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 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 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 售后服务的违约责任 - 23 - (1)如果乙方未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按 500元/次从质保金中扣除。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 24 - 19.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20、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 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未尽事项 24.1 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5、合同份数及生效 25.1 合同份数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5.2 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25 - 合同书(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 甲 方: (略) 乙 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 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合同一般条款 c.成交通知书 d.协议 e.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f.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 、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 、合同订立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6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释: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略) A:**市**翡翠城 2 栋 A 座 13 楼 T:0799-6588087 - 26 - 第四部分 (1)技术参数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类别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备注 一、**市智慧养老平台建设 1 呼叫中心话务平台 1 套 60 天内建设完成 2 智慧养老门户网站 1 套 3 人员管理系统 1 套 4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1 套 5 智慧养老移动端应用 1 套 6 监督管理系统 1 套 7 线上培训系统 1 套 8 留守老人关爱监管系统 1 套 9 平台业务数据对接 1 套 10 时间银行积福管理系统 1 套 11 养老大数据分析展示 1 套 二、指挥调度中心建设 1 55 寸液晶屏 18 台 60 天内建设完成 2 大屏幕拼接控制器 1 套 3 控制屏电脑 1 套 4 电脑 10 台 5 高清输入输出线缆辅材 1 批 6 拼接电视墙 1 套 7 话务设备 6 套 8 呼叫中心一体机 1 套 9 话务云服务 1 项 10 办公桌 10 套 11 办公椅 20 套 12 会议桌 1 套 13 床 2 套 14 功能分区装饰工程 1 项 三、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 1 养老服务设施 VI、SI 视觉体系建设 1 套 60 天内建设完成 2 养老服务行为(BI)及理念识别(MI)标准化 1 套 3 养老服务运营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 1 套 四、智慧养老平台运营服务 1 智慧养老平台运营服务 3 年 2 呼叫中心话务平台运营服务 - 27 - 二、具体采购需求 1、**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构建**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市民、服务人员、服务组织、运营组织、民政部门、社区网格员紧密联系起来,数据共享互通,打造“**市虚拟养老城”,依托平台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常运营、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实现市、县(区)等多级平台联通共享,供县(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各养老服务机构(含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免费接入使用。建设内容包含软硬件、平台建设及三年平台维护运营。投标人须结合自身软件的特点提出具体建设方案。 2、建设原则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具有涉及范围广、建设规模大、业务复杂等特点,在项目建设时需遵循以下原则,以保障后续建设的顺利衔接和有效执行。 1. 实用性原则 以完成为业务需求服务为首要目标,以建立立体的信息管理手段为发展方向,避免“盲目建设”,避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 2. 规范性原则 整个系统的各种软件、硬件均应符合相关的国际、国内标准,各级管理信息系统应保持统一业务、统一功能、统一标准、统一界面。办公业务流程、业务功能以及业务岗位职责应遵循统一的规范。 3. 先进性原则 在实用性的前提下,所采用的网络和信息化技术应是国际公认的主流技术,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同时要求系统能保持在一定时期内不落后,并保证该网络各系统互连的方便性。 4. 可靠性原则 系统的设计必须在投资可接受的条件下,从系统结构、技术措施、设备选型以及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和维修响应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以确保系统长期运行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5. 安全性原则 安全问题是系统设计的重要原则。整个系统应采用多种系统容错手段和防攻击手段,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双重保证重要资料的安全性。 6. 扩展性原则 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近的过程,投标人应着眼于目前的应用系统及现有的技术,并考虑以最小的代价来适应网络技术不断的发展,使现有系统能够与需求同步增长,使系统规模在急剧扩张时亦不需要重新进行系统规划与设计,充分保护当前的投资。 7. 易用性原则 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使用者水**以后的维护,在系统的设计中,界面应简单实用,系统功能强大,系统管理方便简洁,系统维护自动容易。 3、**市智慧养老平台技术路线 1.采用基于 SOA 的统一应用支撑 采用基于组件技术的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开发组件及工具,可平滑升级),包括用户权限管理、单点登录、数据交换平台、工作流组件、表单和报表组件等,提供统一的应用集成框架,实现用户及权限统一管理,实现单点登录和应用界面集成。 2.Web Service技术 - 28 - Web Services是一种正在快速发展的技术,由于Web Services是由一系列标准所组成的,所以Web Services集成各种应用的方法是标准化的,具有较好的通用性和兼容性,同时面向对象和XML等相关技术的采用,使得Web Services具有更好的跨平台性,可以更好的满足分布式集成的要求。Web Services 的集成结果是一种松耦合的集成模式。 3.基于XML的数据格式转换 XML定义了一种跨越任何平台、任何语言的数据表示格式,在 XML 所传输的信息中除包括用户数据外,还包括对数据格式的描述信息,任何接收端的 XML 都能够方便地“解码”,并将 XML 标准格式的数据转换成本地数据。这样便可实现不同硬件平台、不同操作系统平台、不同开发语言的应用之间平滑地通信。 4.工作流技术 工作流(Workflow)就是自动运作的业务过程部分或整体,表现为参与者对文件、信息或任务按照规程采取行动,并令其在参与者之间传递。简单地说,工作流就是一系列相互衔接、自动进行的业务活动或任务。用户是系统中的基本角色,是直接的任务分派对象,可以直接看到电脑针对自己列出的“任务清单”,跟踪每一项任务的状态,或继续一项任务。 5.信息门户技术 信息门户框架(portal)是面向服务架构直接面对用户的界面,是用户访问所有服务的统一的信息系统入口。 用户可以使用门户页面和集成数据,以有助于促进业务发展的方式提供信息。门户可使用户聚合来自不同系统的数据,并将这些数据转换为商务智能。政府信息系统应用程序到门户的集成使得信息能够用于更广泛的用户,并通过为广泛的政府信息提供个性化和相关视图,使其更加智能化。 4、**市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内容要求 4.1 呼叫中心话务平台 利用语音网关、话务设备搭建基础呼叫系统,集成“12349”养老服务热线,保证市民只要拨打养老服务热线,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家政服务、医疗救助、配送服务、餐饮服务等方便快捷、细致周到的健康养老服务。须包括呼叫中心话务系统、服务调度管理系统、养老服务政策和知识库管理系统等系统,实现对服务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4.2 智慧养老门户网站 养老服务网与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相关联,以市**机构为重点,为市民提供“一网式”养老服务,市民访问养老服务网可以浏览养老资讯,了解养老服务政策,学习养老知识,就所需要的养老服务信息进行查找,根据所在位置选择周边的社区助老大食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养老机构、居家服务组织等养老服务**,并根据需要预约、购买养老服务。智慧养老服务门户网站为市民提供“一网式”养老服务,须实现以下功能: 1)养老资讯;2)养老动态;3)养生知识;4)政策法规;5)服务指南;6)养老服务设施展示;7)养老机构环境全景展示;8)服务检索;9)服务咨询;10)服务筛选;11)服务预约;12)服务评价;1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4)老年大学;15)投诉举报;16)个人中心 4.3 人员管理系统 4.3.1 老年人基本信息及健康档案动态管理 通过建立动态、连续的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实现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 - 29 - 方便养老服务组织全面了解所服务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杜绝了纸质档案“死档”的问题。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标准化、可共享的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与医疗机构的电子病历、**系统的户籍管理信息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信息相关联做好铺垫。对接**户籍系统,年满60岁公民自动甄别进入老年人管理、年满80岁公民自动甄别进入高龄老年人管理,对年满80岁、90岁、100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标准分别对应其账户按月或季度发放高龄津贴。对接民政殡葬系统,死亡老年人剔除老年人管理。对接老年人意外保险承保公司,及时为意外遇险老年人报险出险,按月或季度统计意外险出险人数、金额等数据。对接并建立留守等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系统。为全市精神障碍(老年痴呆)老年人配戴手环,手环配置二维码,走失时扫描二维码即可知晓老年人家庭住址、家庭照护者或紧急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和健康档案,方便寻回。 4.3.2 服务人员档案信息库 须通过各种信息化途径,对服务人员信息进行数据沉淀,形成**市服务人员**信息库。 4.3.3 社工、志愿者档案管理 可以对在本社区社工、志愿者及服务信息进行记录。须包括记录社工、志愿者的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以及历次服务内容,并能方便的进行查询。 4.3.4 信用管理 建立服务组织、服务人员、老年人信用档案,如发生服务纠纷、服务事故、恶意投诉、制假造假等,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在平台进行投诉申诉,由平台运营方进行事故核查。如属实,则会对服务组织、服务人员及老年人进行征信等级变更,对机构或人员进行订单限制、补助额度调整等处理措施。 4.4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4.4.1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系统须实现基础信息管理、老年人基本信息管理、服务组织管理、服务项目管理、订单管理、服务人员轨迹跟踪管理、服务现场图片和录音管理、服务评价管理等功能。 4.4.2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系统 社区养老管理系统立足于云端,服务于社区,结合移动互联等科技手段,实现对养老服务工作者、养老服务机构等**的对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的智慧养老,解决老年人社区需求。 社区养老服务管理系统须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社区活动管理、老人签到管理、助老服务数据采集、入户助老服务、食堂管理、设备管理、老年人探访管理、服务评价管理等功能。 4.4.3 机构养老管理系统 基于养老机构的日常运营管理与机构业务经营范围,构建养老机构养老管理系统,实现与平台**数据共享,通过加强养老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养老机构内部综合业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养老机构基本业务管理的信息化、精细化。养老机构管理系统须实现养老机构的基础信息管理、业务信息管理、床位信息管理、巡检信息管理、床位运营补贴申领及发放、消防及综合安全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应用,在方便养老机构日常运营管理的同时,确保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 30 - 4.4.4 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系统 综合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基于智慧养老平台,为融合了居家、社区、机构等多种养老服务,以乡镇街道社区为中心向周边扩散养老服务的综合调度中心,提供信息化养老业务管理功能,满足老人多样化养老需求。须包括工作台、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入住护理、居家服务、社区服务、智能照护、能力评估、财务管理、护理人员端、服务人员端、运营端等功能。 4.4.5 老人评估管理系统 在中华人民**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的指导下,基于项目建设要求,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整合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与个性化服务需求信息,结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能力评估,并能根据评估内容自动出具《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为服务**合理匹配、政府对老年人分级发放补助、养老服务人员为老年人进行服务提供按级分配的依据。 4.5 智慧养老移动端应用 养老移动端应用针对市民、养老服务人员、管理人员等人群提供不同的移动应用版本,养老移动端应用须实现以下功能: 4.5.1 市民微信公众号 市民登录微信公众号,可查询养老相关资讯信息、活动信息、服务信息,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服务预约,下单后,以查看订单的服务项目、服务日期、订单状态、服务组织等信息,在线跟踪订单服务情况,包括订单的创建、详情查看、取消、追踪、评价并对已完成的订单进行评价。 4.5.2 居家服务人员移动端 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智能的办公环境,方便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日常工作的开展。服务人员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设备快速接收服务工单,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服务信息。此外,在上门服务时,结合GPS定位技术,可通过移动端应用进行服务签到、签出、拍摄、录音,系统会自动记录服务时长,实现对服务的智能化监管。 4.5.3 居家养老服务管理移动端 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定制开发移动端应用,满足日常办公的需求。管理人员通过本应用可就企业/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地址、门头/场景图片、服务内容等各类信息进行查询和维护,就居民的订单进行处理,就服务人员的服务状态进行监督,就服务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 4.5.4 机构护理人员移动端 为方便机构养老人员日常工作的开展,开发机构护理人员移动端,提供提供个人信息管理、老人信息采集、护理服务、老人巡查等功能,提高人员工作效率。 4.5.5 养老机构院长移动端 为养老机构领导提供的移动管理服务,用于实施监管服务机构的日常运营数据。包括入住信息、老人信息、工作人员信息、服务信息及其他运营信息。 4.5.6 评估人员移动端 在中华人民**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39-2013)的指导下对老人进行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评估人员移动端主要实现对老人基本信息、经济状况、身体状况、服务需求等的数据采集、评分等功能。 4.5.7 社区巡防移动端 包括老人档案管理、老人巡防探视管理等,实现社区上门服务的信息化管理。 - 31 - 4.5.8 社区站长移动端 通过建立社区管理人员移动端,实现站点助老服务信息、站点活动信息、老年人档案信息、表扬记录信息、入户助老服务信息的采集维护。 4.5.9 民政监管人员移动端 实现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老人数据的统计查询,同时,可查询消防检查台账,进行实时移动巡视、质量大检查等管理。 4.6 监督管理系统 监督管理系统须实现以下功能: 4.6.1 业务数据监管系统 基于平台内各系统的统一性规划,通过对养老全业务、全要素数据的挖掘和分析,实现多业务领域、多层级(地区、县市、街道、社区)的数据抽取和展示,方便监管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的业务现状并对养老数据实施有效的监管。 4.6.2 服务质量监管系统 根据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有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实现养老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监管、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机构养老服务监管,实现服务过程监管、数据分析等功能。 4.6.3 养老机构视频监控 建设视频监控管理平台,针对**市所有有接入条件的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平台设施等进行视频安全实时监管,实时查看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安全监管平台接入养老机构的监控摄像头等外部视频设备,获取视频影像数据,汇集至指挥调度中心集中显示,并能精确定位每个服务场所的每一台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服务场所的实时监控。 4.6.4 星级评定子系统 根据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平台设施等级评估标准,对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平台设施(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进行星级评定。将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平台设施的星级评估结果进行公示,方便市民查看和监督。 4.6.5 投诉管理子系统 根据智慧养老平台管理规范,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机制,方便养老服务机构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6.6 安全监督管理 1. 消防安全管理 包括消防检查台账、防火巡检、消防安全信息提醒报警等功能。 2. 安全巡查管理 民政检查机构安全信息,可以通过手机端录入信息,包括检查员、检查意见、检查照片、是否合格等信息,所录入信息可直接推送到机构后台,方便机构进行查看和整改。 3. 应急预案监管 各级民政部门可通过在线查看辖区内指定养老机构的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以及结合系统中记录的相关应急事件处理记录对养老机构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7 线上培训系统 通过平台推广老年人日常照护技能的培训课程,服务人员及家属可进行在线课程点播学习。并通过技 - 32 - 能练习测试,提升养老护理水平。通过平台上传视频培训微课课件,便于被培训者随时在线学习、巩固、答疑等,方便用户利用碎片化时间在线学习,从而提高日常照护技能。 4.8留守老人关爱监管系统 实现对全市留守老人走访关爱进行管理。可定期对全市留守老年人进行探访关爱管理,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的姓名、身份证、探访关爱日期、社区(村)、关爱专员信息、关爱内容记录、现场照片等。设定关爱管理专员,按照系统设定的关爱频率,定期对网格内的老年人进行探访。系统设定提前预警阈值,提前提醒探访专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老年人关爱,并对老年人探访情况进行实时位置定位、照片记录打卡并上传系统。 4.9平台业务数据对接 根据项目业务开展需要,丰富、完善现有功能,实现与相关系统的有效对接。采购人负责对接事宜,协调各项对接工作,相关对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 政务端业务对接 根据需要,对接民政(低保、殡葬)、卫计、**户籍等政府职能信息系统。 2. 物联设备对接 支持与医疗检测设备、日常健康检测设备、消防安全物联设备、养老服务机构智能硬件设施等物联设备对接,通过标准技术接口和信息互联接口,实现信息共享传输。 3. 其他对接 根据业务需要如需与其他政务或第三方系统进行对接,中标人需免费开放接口,并协助完成对接事宜。 4.10时间银行积福管理系统 建设时间银行积福管理系统,引入积分积福机制,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轴心,辐射全市。老年人通过参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活动和消费,志愿者和低龄健康老年人通过参加社区为老志愿活动获取和累计积分。积分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兑换相应物品或康复理疗、家政卫生等服务。系统能提升老人活跃度和粘性,促进老年人积极参与助老服务,推动社会化服务提供商接入系统,实现养老服务线下、线上相融合。积福管理系统包括会员管理、积分管理、兑换管理(积分兑换礼品/服务)、银行端储蓄业务办理端口、智能自助终端APP(人脸识别、IC卡识别、站点介绍、签到积分、积分查询、广告视频)、后台管理(福卡管理、会员管理、各种积福享福(大于5类)记录查询、积福规则配置、享福规则配置、统计)等功能。 4.11养老大数据分析展示 平台具备大数据挖掘分析展示功能,通过建立**市养老数据应用与服务,通过基本的、综合的查询分析服务,结合聚类分析、关联分析等数据挖掘分析手段为民政部门提供养老大数据应用。通过**市养老服务老年人数据、服务**情况、服务实施情况、大数据分析等,为政府提供大数据决策支持。 二、**市智慧养老指挥调度服务中心建设 1、结合全市“12349”养老服务热线,建设**市智慧养老指挥调度服务中心,由中标方无偿提供该场地,场地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需按甲方需求,提供场地基础装修,另外该场地应在项目所在地市中心**范围内,交通便利。包含呼叫、运营、监管等功能,响应养老服务需求,调配服务**,进行服务的调度及监管。同时,借助网络、电话、无线接入等各种高科技通讯手段,对突发事件处理 - 33 - 提供全程跟踪、应急支持等服务,着力打造市民方便、**共享、数据准确、监管有力的全市智慧养老服务综合服务窗口。调度中心需做会议区、指挥调度区、大屏展示区、值班休息区等功能分区,并为晚间值守调度人员提供热水淋浴设备,功能分区装修费用为本次招标中的调度中心装饰工程费用。 以下是指挥调度中心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序号 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1 55 寸液晶屏 1.55 英寸液晶拼接屏,采用 4*6 方式排列;2.液晶拼接屏的拼接缝隙≤3.5mm; 3.液晶拼接屏的高亮度≥500cd/㎡;4.液晶拼接屏的对比度≥3500:1 5.液晶拼接屏的物理分辨率≥1920x1080; 6.液晶拼接屏的信号接口输入要求:≥1 路 VIDEO、1 路 VGA、1 路 DVI、1 路 HDMI; 7.液晶拼接屏的信号接口输出要求:≥1 路 VIDEO;8.免费安装及提供辅助线材、配件。 18 台 2 大屏幕拼接控制器 1.输入支持 DVI、HDMI、SDI、VGA、CVBS、YPBPR、HDbaseT、光纤输入、IP 流媒体、DVI-X3.5mm 音频等信号的混合输入,同时支持 DP 、HDMI1.4、Dual-Link DVI 等 4K 分辨率输入采集;支持 DVI/HDMI/SDI/VGA/CVBS/YPBPR/HDbaseT/光纤输出/DVI-X 等输出接口; 2.支持开窗,叠加,漫游等功能,支持大分辨率拼接显示功能; 3.支持选配预监回显功能,在客户端软件上面支持实时显示输入信号源的图像,也同时显示解码输出的视频图像。4.支持输入信号:12 路 DVI 信号或者 HDMI 信号;输出信号:18 路 DVI 信号或者 HDMI信号; 1 套 3 控制屏电脑 CPU≥9 代 i3,运行内存≥8g,固态硬盘存储≥256g,显示器 32 寸,分辨率≥1920×1080 1 套 4 电脑 计算机;2、CPU:≥9 代 i5,运行内存≥8g,固态硬盘存储≥500g,显示器≥19 寸 LED。 10 台 5 高清输入输出线缆辅材 高清输入输出线缆,支持 DVI、HDMI、SDI 等信号格式,满足现场环境使用。 1 批 6 拼接电视墙 框架结构;采用一级冷轧钢;表皮做防锈、静电喷塑等工艺等处理。 1 套 7 话务设备 话机:支持多线路。耳麦:双网。 6 套 8 呼叫中心一体机 包含呼叫中心系统授权;呼叫中心;语音网关等。 1 套 9 电脑办公桌 材质:人造板。带隔断;具体尺寸根据办公环境定制。 10 套 10 办公椅 弓形椅,带扶手;网布材质;具体尺寸根据办公环境定制。 20 套 11 会议桌 材质:人造板。具体尺寸根据办公环境定制。 1 套 12 床 材质:实木床,规格:上下铺。具体尺寸根据办公环境定制。 2 套 13 话务云服务 语音服务、云服务器、话务云平台服务。 1 项 2、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 制定**市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和统一的形象规范(组织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树立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建立服务标准。 2.1 养老服务设施 VI、SI视觉体系建设 通过视觉体系统一居家服务和社区养老基础服务设施标识,使老人有较高的分辨度,树立政府养老服务品牌,通过养老设施标识手册,指导社区统一品牌与视觉形象,提升社会感知度。 2.2 养老服务行为(BI)及理念识别(MI)标准化 包括服务人员选聘规范、服务人员考评规范、服务人员培训规范、服务人员激励规范、养老服务规范等。确立独具特色的服务理念,主要包括:精神、价值观、愿景、宗旨、方针、定位、产业构成、组织体制、社会责任和发展规划等意识形态标准规范。 - 34 - 2.3 养老服务运营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 包括社区居家运营服务规范、养老服务设施设计/建设/改造标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等,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运营标准化体系,制定具体相关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对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培训与落地指导工作等。 3、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升级及运营督导 3.1 社会组织孵化服务 辅助建设**市居家社区养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帮助培育社会组织。中标人承担培育管理工作,开展日常督导、考核、评估及规模化宣传工作,创新管理方式,为**市培育一批优质的养老社会组织。 3.2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统筹运营 依据**市特色帮助**市进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的统筹升级和运营,负责全市智慧养老平台中心/服务站的**整合与对接、日常督导、考核、评估及规模化宣传等工作。 3.3建设运营养老服务实体。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养老服务公司,建设或运营养老服务机构实体,开展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 4、该项目预算金额包含三年运营服务费,预算 30 万元/年,总共 3年。(首年运营服务人员不少于 6人,其中座席人员不少于 4人,次年起,根据项目服务情况适当予以增加) (2)商务条款 序号 需求名称 要求 1 付款方式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60%, 剩余每年支付合同金额的12%。余下 4%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一次性付清。 2 交货地点 中标人无偿提供的平台建设场地 3 交货要求 所有产品采购及安装,必须在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且书面申请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 4 质量保证 3年 5 售后服务 投标人有责任完成对所投产品的培训工作,培训包括技术人员培训、系统维护培训、调度话务人员操作培训、民政工作人员操作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操作培训、养老服务社工和志愿者及探视巡访人员操作培训。培训分为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现场培训指在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处理、运行运营过程中,对各级各层各类使用人员进行实际的操作和故障处理培训,线上培训指以建立 QQ 群、微信群,在群里以微课、视频、课件、教程、在线解答、远程指导等方式,对各级各层各类使用人员进行实操和故障处理指导。系统如有重大升级、增减功能模块等变化,投标人均应组织开展现场培训和线上培训。 6 项目安装及验收 1、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设备进行安装,其中包括:安装、测试和联网调试。投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2、所提供的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 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设备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以拒绝接受该设备,中标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设备,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4、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检验,在设备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 5、如果设备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修期内,根据采购人、使用单位或相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或换货。 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货方所供系统虚假响应采购方要求的技术参数,采购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 35 -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20 分) 1 报价 2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评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分(精确到两位小数位,两位小数位后实行四舍五入) 1)若投标人投标价格超出采购预算,则该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 0 分; 2)若所有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该项目废标。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必须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开标现场核查,否则不予扣除。 (二)商务部分(24 分) 2 投标人综合实力 (16 分) 4 分 投标人具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养老用户端 APP、养老服务人员端 APP、客服中心管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自评管理、老年人能力评估管理、高龄津贴发放信息管理、床位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社区综合服务系统、健康管理软件等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以上十二项的得 4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最低得 0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 2 分 投标人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颁布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称号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或未获得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示范名单公示网址、网站截图以及政府颁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或未获得不得分。 4 分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管理体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在有效期范围内的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集成、软件设计开发、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机构的服务运营管理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的证书查询截图和网址。 2、投标人通过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得 1分;投标人通过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得 1 分,满分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书原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 x.cnca.cn)的证书查询截图和网址。 2 分 投标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评估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工信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分 投标人具有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供信用等级证书原件。 2 分 投标人的养老服务大数据解决方案获得地级市及以上荣誉证书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原件。 项目团队配置 (4 分) 4 分 为了保障平台快速交付及稳定运行,投标人具备技术人员情况:①具备 1 名高级项目经理的得 2 分;②具备 2 名及以**级项目经理的得 4 分。 评审依据:工信部颁发或其他权威机构颁发的项目经理及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证书查询网址 (http://www.csi-s.org.cn/miit_webmap/miit_jcqy/)的查询 - 36 - 截图(专家通过该网站核验证书的真实性),否则不得分。注:该条款单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类似项目业绩 (4 分) 4 分 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每提供一个地市级及以上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的得 2 分,满分得 4 分,最低得 0 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政府采购网站项目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复印件,项目内容须同时包含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以上缺少任一项不得分。 (三)技术部分(56 分) 3 服务方案 (20 分) 3 分 现状及项目需求: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现状和需求进行分析说明,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理解深刻性、现状描述全面性和需求分析准确性。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 0-3 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 3 分) 3 分 系统功能详细设计:投标人须对系统功能需求进行详细设计。能充分体现设计的科学性、符合性、完整性的得由评委进行横向评议,在 0-3 分之间进行评分。(满分 3 分) 3 分 总体设计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系统整体架构、系统技术路线等,要求采用组件技术,具有成熟性、开放性、可移植性,满足实用化应用的建设需要)进行清晰描述,方案合理、准确、完整,优 3 分,良 2 分,及格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 分 项目实施情况:投标人需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对项目实施进行合理安排和部署,并能提出科学、合理、规范以及具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和质保措施。优3分,良2分,及格1分,未提供不得分。 3 分 培训方案:投标人需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完整的、目的明确的项目培训方案,项目培训方案科学、详细、可行。培训方案科学、详细、可行者,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要求,优3分,良2分,及格1分,未提供不得分。 5 分 售后服务及应急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保障措施、故障处理响应时间、解决故障承诺时间等。方案合理、准确、完整,优 5 分,良3 分,及格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 平台管理功能模块 (10 分) 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平台具备民政监管系统管理功能模块,需具有以下功能: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服务质量监控、老人补助拨付管理、服务质量系统监督、服务人员状态监控、分析统计。满分 3 分,以上功能每缺一项扣 1 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软件功能说明及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 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平台具备居家养老管理功能模块,需具有以下功能:提供老人档案管理、订单受理调度、服务订单统计分析、补贴申请、从业人员信息维护监管功能。满分 3 分,以上功能每缺一项扣 1 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软件功能说明及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 分 投标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平台具备养老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功能模块,需具有以下功能:提供集成养老服务应用、12349 服务热线受理、养老资讯**策法规信用及文化娱乐内容推送管理、养老机构展示、服务检索筛选、养老**地图管理、服务咨询预约、订单评价、短信提醒功能。满分 4 分,以上功能每缺一项扣 1 分。 评审依据:需提供软件功能说明及软件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技术参数要求 (6 分) 6 分 1、为保证设备正常及安全运行,大屏幕拼接控制器在设备工作中泄露电流应符合 GB16796-2009 中表 2 的规定,应不超过 0.2mA(交流有效值)的对地漏电的提供**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得 1.5 分。 2、为保证设备可以单画面或多画面分割方式输出显示视频图像大屏幕拼接控制器应提供具有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1.5 分。 3、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大屏幕拼接控制器应能承受 GB1696-2009 中表 1 规定的45HZ-65HZ 交流电压的抗电强度试验,历时 1MIN 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提供**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得 1.5 分。 - 37 - 4、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大屏幕拼接控制器应符合<>提供具有 CNAS 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得 1.5 分。 本项最多得 6 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需提生产厂家参数确认函及保修壹年函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系统功能演示 (20 分) 20 分 投标人需要对现有系统进行演示,演示时间应控制在 30 分钟内。需提供线上运行的真实系统演示,静态页面演示、demo 演示、PPT 演示等无效。未演示所要求的完整功能,则本项不得分。 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现场演示效果进行综合比较。 演示内容包括: 1、门户网站展示如下数据:养老资讯,服务项目展示、服务组织展示。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得 2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2、养老大数据展示平台:通过养老大数据分析并展示本辖区内的老年人总体数据、养老服务**分布情况、服务订单数据。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2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3、政府监管端:支持地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监管,查看全辖区 内养老汇总数据,包括政府购买居家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养老服务设施每日/月服务统计和养老机构入住情况展示。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2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4、基本信息管理:展示长者档案(基本信息)、服务人员管理(基本信息)、服务项目管理。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2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5、机构养老平台:展示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布局以及床位管理、演示养老机构入住办理流程和出院结算流程、进行护理信息的智能化采集;展示养老机构在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指导下实现管理人员在手机移动端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建设质量检查评分。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3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6、社区养老平台:查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信息、活动组织情况、客流量;在该平台运行背景下,可以实现平台与服务人员的实时视频通话;通过手机移动端对留守、空巢老人探访巡视的过程进行记录和上报,对探视巡访人员进行上门打卡定位和照片记录上传,在监管后台对探访的情况进行查询。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3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7、身份信息巡检:通过采集身份证信息,可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进行巡检,巡检需和老人档案身份证照片进行识别对比,系统可展示巡检照片、匹配度, 巡检状态、巡检日期、巡检位置。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3 分,有一项不满足 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8、补贴申请:按照政策设置补贴规则、制定补贴计划、生成补贴发放清单**府审批。 投标人全部演示上述功能的得 3 分,有一项不满足 或演示不充分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 38 - 第六部分 公开招标投标文件格式(可自拟)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39 - 一、投标函 致:(略) 1、根据贵方为 项目采购(招标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 一、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三、技术规格偏离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配置清单 六、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七、以转账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 2.供应商将按公开招标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公开招标,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 4.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在公开招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项”所规定的工作日内保持有效。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公章): 投标日期: (略) A:**市**翡翠城 2 栋 A 座 13 楼 T:0799-6588087 - 40 - 二、开标一览表明细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 目 名 称 **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标书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 投标保证金 金额: 元整 大写: 人民币 形式:转账 投标总报价 投标总报价: 元,具体详见投标报价表 投标产品品牌或主要品牌 完工期 质保期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略) A:**市**翡翠城 2 栋 A 座 13 楼 T:0799-6588087 - 41 - 三、分项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型号/规格 单价(元) 总价(元) 交货期 备注 1 呼叫中心话务平台 1 套 2 智慧养老门户网站 1 套 3 人员管理系统 1 套 4 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 1 套 5 智慧养老移动端应用 1 套 6 监督管理系统 1 套 7 留守老人关爱监管系统 1 套 8 平台业务数据对接 1 套 9 养老大数据分析展示 1 套 10 55寸液晶屏 18 台 11 大屏幕拼接控制器 1 套 12 控制屏电脑 1 套 13 电脑 10 台 14 高清输入输出线缆辅材 1 套 15 拼接电视墙 1 套 16 话务设备 6 套 - 42 - 17 呼叫中心一体机 1 套 18 话务云服务 1 套 19 办公桌 10 套 20 办公椅 20 套 21 床 2 套 22 会议桌 1 套 23 养老服务设施 VI、SI视觉体系建设 1 套 24 养老服务行为(BI)及理念识别(MI)标准化 1 套 25 养老服务运营实施标准化体系建设 1 套 26 装修工程 1 项 27 运营服务费 1 项 总计:以上合计总报价:(大写) ¥:(小写)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3 四、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 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注: ⑴供应商应对照公开招标技术规格, 必须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已对公开招标的技术规范做出了响应或偏离,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数值。 ⑵栏数不够可增加。 44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规格 投标文件的商务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注: ⑴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内容; ⑵供应商应按照公开招标要求的商务条款内容, 必须逐条说明已对公开招标要求的商务条款作出了响应或偏离; ⑶栏数不够可增加。 45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的采购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须粘贴法人及被授权人完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6 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略) 我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在**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我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 四、若我公司为预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对我公司关于招标文件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所有承诺函、资质证书、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等进行进一步核实。 我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7 八、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如下: 8-1 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8-2 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 8-3 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8-4 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8-5 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8-6 证明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材料; 8-7 公开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8 8-1 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释义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唯一合法有效授权书。 8-2 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1)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2)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公开招标开始出售日之后,或证明文件上注明在有效期内);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从开标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资信状况的书面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本公开招标) 8-3 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 致:(略) 根据贵方为 ( 项目名称 )项目 ( 项目编号 )的招标邀请。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标的质量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活动。并承诺,如获成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49 8-4 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材料 提供材料说明: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税务登记证书(多证合一的不须提供); 2.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从开标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个人所得税除外);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从开标日起算)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盖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盖章的往来社保账户的缴费单据);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5 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 ,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材料 致:(略)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gsxt.saic.gov.cn/ )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此声明。若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全部承担虚假响应的责任,成交无效,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签章 日期 50 8-6 证明供应商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未被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 的材料: 10-6-1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方法(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①在首页中输入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搜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成交供应商名称。 ②将查询到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 10-6-2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方法(网址:http://www.ccgp.gov.cn/) 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中找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入口,点击进入,在页面中输入成交供应商名称进行查询。 ②将查询到的相关信息记录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8-7 公开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及技术文件 提供材料说明:应提供公开招标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1 十、与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十一、对应评分标准所提供的得分文件材料表 温馨提醒:为了利于评审专家快速、准确地对响应文件进行审阅、评分。建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的内容逐条列明下表,否则有可能因供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杂乱无序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分。 资格评审 评审内容 响应情况 详见页码 备注 技术评分 技术评分内容 技术响应情况 商务评分 商务评分内容 商务响应情况 招 标 代 理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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