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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四川

四川广元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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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略):CXYCS[2021] 53号(招标文件编号:CXYCS[2021] 53号)

二、项目名称:(略)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白鹤镇外青松公路(略)裙楼A区2457室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物业管理服务 (略) 1.税务机关是政府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肩负着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职责,对安全性、保密性、规范性要求严格。
2.釆购人对成(略)。
3.在处理(略),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4.成交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略),并要求录用的人员不能兼职其他工作。
5.成交供应商各类人员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体形、身高要符合岗位要求。
6.成交供应商在做(略),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2年。(略)年7月,合同一年一签。 1.按月对成交供应商履行服务的质量进行经济考核,考核采取月考核和季度(不足(略),将合同期前三个月作一个季度测评,下同)满意率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细则由双方共同制定。
2.月考核由采购人牵头每月末组织实施,满意率测评由采购人每季度面向服务区域内所有单位进行测评。考核以月综合评定考核得分作为经费扣减、支付依据。
3.月考核和季度满意率测评均以百分制计算。当月综合评定考核得分由当月考核折合分数和前一季度满意率测评折合分数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略)测评折合分数
当月考核折合分数=当月考核得分×70%
前一季度满意率折合分数=前一季度满意率测评考核得分×30%
4.月考核由采购人组成评定小组据实打分,季度满意率测评根据各单位的测评表总分数除以收回测评表总个数,折算百分比(略)。
5.成交供应商有权对月综合评定得分申请复核,复核需理由充分、证据清楚,且只进行一次,复核结果须双方共同认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绍华,曾慧,刘咏梅(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略)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略))规定收费标准按照一定比例下浮6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略)。

八、(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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