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县一中体育馆设施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宁夏固原 2021-07-30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一、项目编号: (略)
采购计划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 **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县一中体育馆设施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龙芯(略) ****(略) (略) (略)
**洁峰(略) **县城南环路北侧 (略)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台式计算机 iBiONE QZ-AI0i7(第二标段) 4 4798
台式计算机 iBiONE QJ-X24(第二标段) 224 3758
终端(略) 希沃 BV86ED(第二标段) 4 34820
其他网络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第二标段) 1 (略)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略)(第二标段) 1 (略)
其他床类 山风牌 山风(第三标段) 500 988

五、评审专家名单: (略)、丁环、赵娟、姬志芳(二标段组长)、董宁成(三标段组长)
采购人代表: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略),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略)(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市**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略)

发布日期: (略)

货物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高考综合改革县一中体育馆设施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第三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略) 招标文件编号:(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6 月 30 日**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 - 一、投标邀请 **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高考综合改革县一中体育馆设施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高考综合改革县一中体育馆设施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第三标段 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第三标段 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高考综合改革县一中体育馆设施设备等政府采购项目 其他床类 500 其他床类 500000 第三 标段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2 - ③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④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⑤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⑦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6月 30日至 2021 年 7月 7日 17 时(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下载 方式:电子下载 (网络报名成功后,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后续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7 月 30日 9:00 时(**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17 时前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3 -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 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702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331010760 进行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 本 次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ningxia.gov.cn);**公共**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县城栖凤街 595 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市**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6003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4 - 二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县教育体育局 2021 年达标县奖补资金多媒体教学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第三标段:学生高低床 2 采购人:**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3 采购预算:5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5000 元 缴纳时间:2021 年 7 月 30日 9:00时前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 天 5 答疑会时间及地址: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日前 15 日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投标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市**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7 月 30日 8:30至 9:00 时 7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 9:00时 开标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8 交货期:合同约定 供货地点:**县教育体育局指定地点。 9 投标文件: 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第 13 条。 ②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投标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0 以投标文件为实际性响应证明,不寻求外部证据来证明。 11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未按要求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 13 电子开评标 (一)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5 -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专用工具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公共**交易网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货物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下载”。 电子标书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5、开标解密: 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号键。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1.本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6 - 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 号)执行。 1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16 核心产品:学生高低床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7 -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复印件; 2.3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纳税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2.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2.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此项目相关的其他文件。 注: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请按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通过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8 - 3.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采购需求; 4.5 投标文件格式; 4.6 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3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自行下载变更文件,不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 6.1 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及要求 7.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7.2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字体,不编制目录页,不编排页码。纸质版投标文件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密封即可。 7.3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9 -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9.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货物能力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能力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货物内容,参照的货物内容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于货物内容的货物。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2.2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必须与报名供应商一致。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期**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0 - 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U 盘)”或“纸质投标文件”字样, “电子投标文件(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 1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电子投标文件: 14.3.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4.3.2 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4.3.3 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3.4 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纸质投标文件: 14.4.1 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以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纸质文件无效。 14.4.2 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1 - 签署、盖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在封皮右上角标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字样。 15.2 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电子版或纸质版及“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之前启封”字样。 15.3 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16.供应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开标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名单; (3)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4)投标供应商派代表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唱标:由电子开标系统进行电声唱标。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会议结束。 19.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2 - 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 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审查内容: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1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不满足编制式样、签署要求或内容存在缺漏 2 报价构成的完整性 未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全面响应,存在漏报或错报情形 3 投标有效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 交货期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5 保证金 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内容,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 (3)比较和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重要技术参数凡带有排他性或歧视性的参数条款一律不作为评标依据。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3 - (5)编写评标报告。 20.4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6 评分细则: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4 -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类似业绩 10 分 近三年(2018年 5 月至今)每有一项类似业绩的得 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 技术响应 30 分 带★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5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有一项不满足的本项不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相应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加 1分,投标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加 0.5分;投标供应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 4 产品认证 21 分 1.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分,共 3分(提供清晰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中国绿色环保认证证书(十环)、校用金属教室家具 CQC 认证证书、木材加工许可证、安全标准化生产证书,污水排放许可证、高新企业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3分,共 18分。 5 售后服务 9 分 售后服务承诺方案详细、具体,完善的得 9-7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6-4分;售后服务承诺方案不完善、有缺漏的得 3-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注:1.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请按要求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1.2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 致其投标被拒绝。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5 -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2.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4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6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 24.1~24.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6 - 26.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合同签订及履约 28.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9.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行为,提高质疑效率,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在区本级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原则上统一在系统中进行。供应商应登陆“**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进行电子化质疑。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政府采购中心 公开招标文件 - 17 - 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3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9.4 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205 号文件要求,登录**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入“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内,将阅读采购文件后所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以电子形式上传。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 不再另行回复任何问题,并不予接收任何以书面或电子形式提出的《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以电子形式进行回复。 29.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0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8 - 四、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 技术参数/规格 数量 单位 1 高低床 整体尺寸:2000*900*1800mm, ★1、一层床高 400mm,二层距离一层床净高 1050mm。 ★2、床挺横梁:用 70*50*1.2 ㎜‘L’型异型钢。 ★3、床立柱采用方管:用 30×50×1.5㎜方管折弯 U型焊接成型,立柱下端距离地面 10cm处,用 25×25×1.2mm的方管焊接横档连接。 ★4、床头护栏采用 25×25×1.2mm 方管焊接,竖管 2根,横管 2根。 ★5、床铺板托管 25×25×1.2㎜优质矩形管 ,每铺 5根,床铺板托管要和床的横梁焊接在一起。 6、梯子为方管:采用 25×25×1.2mm 的方管,防滑踏板,梯子上下均要固定,但不能再床的横梁上打孔插入,采用凸出方管固定。 7、护栏采用 25×25×1.2㎜优质方管,护栏长 1300mm,高度 210mm,护栏焊接在床的横梁上。 ★8、床铺板:床板为松木板,厚度不小于 25mm,横木方档数量不少于五根。 ★9、所有金属件均采用国标管件:表面无变形、无毛刺、断口平整,人可能够触及处无尖角利口;采用 CO2 气体保护焊全焊接法,焊接处焊缝满实平整无裂缝、无错位、无焊疤堆积,焊后打磨、除刺及抛光。 10、喷塑、喷漆均匀光亮、颜色一致;烙层厚度≧0.3mm,表面光洁明亮;喷塑外膜的表面光滑平整,色泽均匀。 11、铁件喷塑前须经除锈、除油、酸洗、磷化、干燥处理、钢材表面无起堆、剥落、裂纹、毛刺、结疤、错位、压痕、划痕。 参考图片: 500.00 套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9 - 五、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盖章)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0 -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 技术参数偏离表????????????????? (五) 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 (六) 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七) 资格证明文件?????????????????? (八) 业绩及其他???????????????????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1 - (一)投标函 致 **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贵中心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货物和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中心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2 -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所投产品是否享受价格折扣 是● 否○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企业○ 项目完成时间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供应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3 -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厂家/产地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交货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备注:该表中包含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合计总计价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招标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4 -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投标有效期: 日 序号 货物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5 - (五)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如果有)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六)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质量保证等)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6 -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业绩及其他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7 -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号“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法人/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8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书面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9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学生高低床,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填写,非残疾热福利性企业无需填写。 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 3、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1 -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011 年 6 月 18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3 -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4 -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止。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5 - 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对象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同时满足《通知》列的五项条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应符合《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 (宁残联发[2017] 100 号)的认定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具体内容 (一)执行最高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二)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金额的1%。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腹约保证金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投标、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压缩合同签订时间。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优化合同付款期限。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 25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5日。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约定以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建设优先采购专栏。依托“**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超市”平台,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与项目投标、网上超市简易竞价采购活动时,价格扣除与优先采购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三、相关工作要求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6 - 各市、县(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工作。各县(区)残联在申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的单位及产品时要严格按标准条件进行筛选,并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产品申报单》(附件 2) 报市级残联审核、自治区残联备案,每年年底组织对产品专栏的所有单位和产品进行复审。各市级残联应于每年 1 月 20 日前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情况报自治区残联。 **同族自治区财政厅 **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7 -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以中标后采购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一、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30日至 2021年7月7日17时前登录**公共**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702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331010760进行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公共**交易网(www.nxggzyjy.org)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二) 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质疑 四、 采购需求 五、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五)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如果有)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业绩及其他 监狱企业声明函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