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略)ASCG-2-F-H-(略)
二、项目名称:(略)2021-2022学年度学生教材购置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略).00元(综合费率:7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 |
语文(基础模块)(修订版)(上册) |
品牌: |
高教(京) |
规格型号: |
(略) |
数量: |
800本 |
单价: |
15.72元/本 |
其它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略)
五、磋商小组名单:贾莉、金玉、(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历阳镇城北社区**北路169-2号,联系电话:(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历阳镇城北社区**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婧、黄加芳 电 话:(略)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杨美玲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