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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设计施工布展一体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湖北十堰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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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十采计备[(略)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十采计备[2021]XM2457号

三、项目名称

(略)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经三北路32号2幢1单元17层

中标(成交)金额:(略)

工程类

名称:(略)

施工范围:建设面积为(略)科技楼一楼约700平米。校史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布展内容(含展区文案撰写、资料实物整理归类、展厅图文设计、展品制作、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多媒体部分(包括智能化、声光电等)、施工部分(含展馆内部拆旧、包括基础装饰、管线安装部分、美工布展部分、多媒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施工工期为从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70个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丽君,冯兴琴,田平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

2、评审地点:(略)开标室((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略)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略)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略)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 文件.pdf
项目名称: (略) 项目编号: 十采计备[2021]XM2457 号 采 购 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二〇二一年七月(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一、说明 ......................................................... 13 1.适用法律、法规 ............................................. 13 2.适用范围 ................................................... 13 3.定义 ....................................................... 13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 13 5.收费标准 ................................................... 13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14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 14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 14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 14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15 9.语言和计量单位 ............................................. 15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 15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15 12.磋商报价 .................................................. 15 13.磋商保证金 ................................................ 16 14.磋商有效期 ................................................ 17 15.联合体 .................................................... 17 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 17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 17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18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8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 18 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18 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18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 19 22.竞争性评审委员会 .......................................... 19 23.磋商代表 .................................................. 19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 19 25.磋商 ...................................................... 19 26.评审 ...................................................... 20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27.保密 ...................................................... 21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 21 28. 成交通知 ................................................. 21 29.合同授予标准 .............................................. 21 30.签订合同 .................................................. 22 七、纪律和监督 ................................................... 22 31.纪律要求 .................................................. 22 32. 询问与质疑 ............................................... 23 八、政府采购政策 ................................................. 24 33. 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 24 3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25 九、适用法律 ..................................................... 25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 26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方法 ........................................ 32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44 一、磋商书 ....................................................... 46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7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8 四、磋商报价表 ................................................... 49 五、分项报价 ..................................................... 50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51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52 八、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明细 ....................................... 53 九、类似业绩一览表 ............................................... 54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55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56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如有) .................. 57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会议室(**市人民中路 20 号嘉华假日酒店 7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7月 29日 9点 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十采计备[2021]XM2457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1]XM2457号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90.00万元 6、最高限价:390.00万元 7、采购需求:建设面积为(略)科技楼一楼约 700 平米。校史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布展内容(含展区文案撰写、资料实物整理归类、展厅图文设计、展品制作、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多媒体部分(包括智能化、声光电等)、施工部分(含展馆内部拆旧、包括基础装饰、管线安装部分、美工布展部分、多媒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达到采购人要求,施工工期为从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 70 个日历天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会议室(**市人民中路 20 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3、方式:由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本项目公告时间前 3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及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所列资料加盖公章的复(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3 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者不予受理。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 7月 29日 8点 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29日 9点 00分(**时间) 3、地 点:(略)开标室(**市人民中路 20 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 7月 29日 9点 00分(**时间) 2、地点:(略)开标室(**市人民中路 20 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中路 3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人民中路 20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第二章“磋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磋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胡老师 地 址:**市****中路 38号 联系电话:(略) 2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市人民中路 20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联系电话:(略) 3 项目名称 (略) 4 采购内容 建设面积为(略)科技楼一楼约 700 平米。校史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布展内容(含展区文案撰写、资料实物整理归类、展厅图文设计、展品制作、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多媒体部分(包括智能化、声光电等)、施工部分(含展馆内部拆旧、包括基础装饰、管线安装部分、美工布展部分、多媒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5 工 期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达到采购人要求,施工工期为从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 70个日历天内完成。 6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90.00 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做无效报价处理。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5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供应商资格 要求 第一章第二款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解释: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已出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或供应商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单纯的存款证明不能视作银行资信证明。下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自拟,可提供承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或以往类似业绩等相关说明,如未提供视同供应商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如未提供承诺,视同(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6 具备履约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1 年 1 月以来(至少提供最近 3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1 年1 月以来(至少提供最近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等社保相关缴纳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如未提供承诺,视同已承诺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7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响应文件中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清晰复印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响应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响应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9 备选方案 本次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 10 是否接受 联合体磋商 ?接受 ? 不接受 11 踏勘现场 ?组织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7月 29日 9点 00分(**时间) 13 磋商有效期 90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8 14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 1.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2.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和 PDF格式各一份; 3.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4.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 5.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标注:在 U 盘上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15 签字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6 装订要求 编制目录,胶装成册并逐页编写页码。 17 封套要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名称: 4.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8 递交响应 文件地点 (略)开标室(**市人民中路 20号嘉华假日酒店 7 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9 是否退还 响应文件 ?是 ? 否 20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略)开标室(**市人民中路 20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21 评审委员会 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的构成:3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随机抽取。 22 磋商保证金 无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9 23 质保金 合同价款的 3% 24 成交供应商确定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磋商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磋商最终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5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评审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6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10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依据财库[2019]19 号文的规定,磋商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8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磋商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9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1 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11 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相应的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 1.开标时供应商应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 2.成交供应商产生后需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3.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时,应考虑以上等费用。 31 报价要求 综合服务价(包括人工、设备、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保险、培训、税费、风险及有关的其它费用等)。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有其中任一情形的,将被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包前期准备提供整体设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12 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3.为本项目包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包的代建人(或项目管理方); 5.为本项目包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6.为本项目包提供工程检测服务的; 7.与本项目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项目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项目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备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3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 3年或前 5年,以此类推。 2. “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在建设规模、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复杂难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4.响应文件印章:盖标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代替。不得为电子公章、扫描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3 页 一、说明 1.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与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相关服务的采购。 3.定义 3.1“采购人”是指:(略)。 3.2“监管部门”是指:**市政府采购办。 3.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略)。 3.4合格的供应商 3.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4.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3.4.3 若本项目采购的技术服务国家有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能实施该种服务的认证证书。 3.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货物必须是其按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种、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合法生产或组织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 4.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是指按本文件规定提供的所有服务。 5.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产生后需按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4 页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6.1竞争性磋商公告 6.2供应商须知 6.3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6.4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方法 6.5合同条款及格式 6.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7.1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7.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7.5 澄清的内容是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5 页 8.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管理部门允许的时间内,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过短,可根据情况酌情**磋商截止时间。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9.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2 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制的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磋商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磋商报价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6 页 12.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产品和供货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上按要求标明总价、服务期等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12.2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工作,故磋商总报价应包含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磋商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税金、后期服务、知识产权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对于本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磋商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2.3 首次响应报价随响应文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在磋商后提交。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后在最后响应报价表填写价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3 最后响应报价,在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下,不得高于首次响应报价。对于差异较大的报价,须作出明确的说明。 12.4 磋商后最终的响应报价为为最后报价,在合同洽谈和合同执行过程中,以实际发生的采购的量据实结算。 12.5 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2.6 磋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7 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程序。 12.8 磋商文件中未指明核心产品的,视为核心产品包含全部采购产品。 13.磋商保证金 13.1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13.2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13.3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13.1 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4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布后五个工作日无(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7 页 异议后全额退还。 13.5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3.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3.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5.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4.磋商有效期 14.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4.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的,应相应**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15.联合体 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16.2 除本须知 16.1 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6.3 证明材料仅限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表。本次磋商供应商提(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8 页 交响应文件正、副本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3 磋商文件均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4 响应文件应当编制目录,采用胶装,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须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并加盖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报价表(两份)、电子 U盘(一份)”单独密封入一个信封。 18.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1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在本次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将拒收。 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19 页 11.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21.3 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1.4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磋商程序及步骤 22.竞争性评审委员会 22.1 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 22.2 评审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除本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磋商代表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评审委员会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在正式磋商前,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25.磋商 25.1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5.3 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0 页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逾时不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 25.5最后报价 25.5.1 采购人将已确定条件的最后报价发放至所有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评审委员会,所有磋商供应商递交最后报价后,评审委员会将公布并记录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后价格,最后报价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 25.5.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5.5.3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6 如有需要,评审委员会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26.评审 26.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审查合格的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和评审,最低报价不做为成交的唯一条件。 26.2 评审程序:采取逐项分步评审方式,每一步评审不符合者,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最后的综合评审和打分,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1 页 排序,推荐出成交候选单位,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报告。 26.3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方法) 26.4 为有助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报价除外)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5 采购人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6.6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保密 27.1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监管人员、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8. 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9.2 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2 页 30.签订合同 3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0.4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纪律和监督 31.纪律要求 31.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1.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1.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3 页 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1.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2. 询问与质疑 3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2.3.4事实依据; 3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4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2.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4 页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32.7 询问与质疑渠道 受理部门:(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0719-8690169 邮编:442000 通讯地址:**市人民中路 20号嘉华假日酒店 7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监督范围:本投诉电话是监督任何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或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标结果或通过上述行为获取成交资格等行为的,投诉人应当据实反映情况,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 中小企业优惠办法 33.1 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承建的工程应当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提供。 33.2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3 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产品评审价格=磋商最终报价-磋商最终报价×扣除比例; 33.4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5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5 页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3.6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3.7 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在满足标书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报价确定为评审基准价,其他按标书要求计算报价得分。 33.8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33.9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 3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4.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九、适用法律 采购人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6 页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学校概况 (略)溯源于 1976 年**师范学校基础上创办的高师班(1981 年改为**市教师进修学院)和 1983 年成立的**职业大学,1985 年**市人民政府批准两校合并为**大学。1998 年 6 月,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更名为**职业技术学院。2013 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更名为(略)。 学院是国家和**省最早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 年被**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授予“**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称号,2014 年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院秉承“明德、自强、敬业、崇技”的校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践行“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工学结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以全面建设“省内领先、**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院校为办学目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项目地点及面积 (略)科技楼一楼约 700平米。 (三)功能定位 (略)校史馆应该具备以下功能:记录创业之艰、凸显发展之巨、展现成果之丰、启迪未来之路。 1.回顾学校发展历程。(略)是学校辉煌发展历程的缩影,对内是回顾历史,是学校展示学校发展轨迹,办学传统、文化传承和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等方面的窗口。 2.总结学校发展成绩。把我校校史馆建成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生动形象、让人耳目一新的现代化校史馆,是总结经验,展示成就,激励、教育广大师生的重要基地。 3.宣传学校对外形象。对外是展示形象,扩大影响,宣传交流的展示窗口。 (四)工程内容 (略),包括校史馆主体设计(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7 页 (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含展馆内部拆旧、包括基础装饰、管线安装部分、美工布展部分、多媒体部分等所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布展实施方案(含展区文案撰写、资料实物整理归类、展厅图文设计、展品制作、展示方式和手段、数字及智能化系统运用等)。 三、建设意义 校史馆,是校园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窗口,是彰显学校使命和情怀的重要平台。 建设校史馆,其目的在于通过陈列学校的光辉历程,展现一路走来的铿锵步履,讲述学校在教学、育人、科研、社会服务等诸多方面的辉煌成绩,形成“以史明今、可昭后世”的价值体系,发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导向意义。 湖工职院校史馆,应全面梳理学校一路发展壮大的来龙去脉,充分展现学校与时代共进步、为发展育新人的责任担当,集中凸显学校“立德树人”的鲜明特色。 湖工职院校史馆,对内激发荣誉感,对外彰显精气神,应重点展现如下内容:学校沿革、发展历程、教学建设、人才培养、引领作用、丰硕成果。 四、设计要求 设计风格大气现代,符合人体工学和展览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项目设计施工要保质保量完成。 设计、施工、布展阶段,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全程参与,确保工程设计施工无缝衔接,合理合规。 施工工艺及材料方面,应采用具有相关环保、质量标准的产品,确保展厅的绿色环保、环境可持续发展,兼顾展馆经济性、环保性。 后期维护应配备相关方案,确保后期维护便利、运营顺畅,保障展馆的实用性、功能性有机统一。 (一)设计原则 1、设计风格:整体风格简约大气、主旨鲜明、具有内涵、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元素等特点。 2、经济实用原则:设计所用选用材料、设施设备、器材器具应安全、环保、耐用、经济性高;结构设计与施工工艺不宜复杂;应充分考虑施工成本控制和以后的运营管理。 3、因地制宜原则:本设计应与原建筑空间有机融合,将当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创新结合在一起。细化功能分区,充分体现当代美学思想与各种功能的完美协调。展陈风格统一,点、线、面结合,色彩、造型、功能和谐。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8 页 4、创新与特色的原则: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原创性,不得拷贝和抄袭其他项目,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凸显“创新”与“特色”。 5、安全环保原则:设计拟采用各种装饰材料必须健康环保,对应要求的施工工艺也要避免产生室内污染的隐患;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尽力降低能源消耗,体现生态思想和节能观念,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6、设计标准与设计深度:本工程项目的室内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图纸设计深度除满足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展示设计深度的规定外,应能满足采购人和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二)设计内容 本项目可使用总面积约为 700 ㎡,包含但不限于:校史馆天花、软膜、墙面、地面、造型墙体等空间环境设计;主题浮雕形象墙、电子沙盘、实物展柜、悬挂式沙盘、图文展板、说明牌等展示设计;触摸式查询一体机、电子留言、多媒体电视等声光电多媒体设计;专业照明及电路设计等内容。 (三)设计方案体现 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展览形式创意设计 1.1 总体设计说明、项目策划及设计理念、设计依据(规范、标准及条例)、内容设计方案解读、各布展项创意设计说明等; 1.2 布展设计方案中平面图、流线图、鸟瞰图(轴测图)、效果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空间效果图及重点、亮点展项效果图;辅助展项及艺术品创作设计图等设计图纸。 1.3其他展现设计意图的资料。 2、陈列展览形式及制作设计 2.1完整的基础装饰及电气安装部分设计及技术说明; 2.2布展展现上各分级标题、展板的彩立面设计及说明; 2.3艺术品项目的设计小稿、所用材料及创意说明; 2.4多媒体运用项目中硬件与软件的设计制作说明及展示效果说明; 2.5展厅、展柜照明系统的设计、选用品牌及型号、参数等的技术说明; 2.6多媒体中控制系统部分的设计及说明; 2.7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29 页 3、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包含各展项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工程拟投入的主要屋子机具设备、进场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四)实施要求 1.布展实施基本要求 (1)技术规范:本项目采用国家(行业)、省、市现行规范和标准。 2.布展实施具体要求 2.1环境装饰实施要求 (1)结构部分 ①应满足本项目的要求,材料、结构和安装方式应科学、环保。 ②应确保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并保证其强度、稳定性和可靠性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③结构完善应与展示主题以及各展项的展示设计要求相结合; (2)材料部分 ①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型号,规格符合设计; ②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③一律选用符合防火要求阻燃和难燃材料,按照建筑防火规范选用符合防火等级材料; ④材料在 2 年内不得出现变质,表面装饰涂覆材料至少 2 年内不得出现褪变色; ⑤使用的各种材料不得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其所含有害物质溢出量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标准要求,使用环保节能材料。 3.安全规范要求 货品服务、辅助设施符合项目需求以及符合公共场所安全消防规范,对参与人员的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保障,设计制造的成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4.项目管理要求 (1)负责项目实施现场的质量、进度、安全、保安和文明生产管理等。 (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归档管理与移交。 (3)其他按监理和采购人相关要求执行。 六、进度安排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0 页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的修改、完善修改达到采购人要求。 2、现场施工工期: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总日历天数为 70个日历天,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价格为固定总价形式(包含设计、施工、展品的陈列布展等-切费用)。项目中标总价包括采购文件所列工作内容,由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进行施工。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要求的设计费用、搬迁与施工等产生的人工、设备和材料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保险、风险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清单(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提供合同执行期间,材料、政策各类风险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和承担,合同价格一律不予调整。在投标报价时每项招标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附有条件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合同价款与支付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项目过程中,不予增加任何费用,保证达到建设目标。合同价款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价格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1 页 附:展馆平面图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2 页 第四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方法 一.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资 格 性审 查 标准 资格要求 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一章第二项要求,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 1.2 符 合 性审 查 标准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磋商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供应商未出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封装和递交;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 确 定 磋商 供 应商 进 行最 后 报价 磋 商 文 件 能 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评审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评定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分,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3 页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在磋商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 评定 办法 综合评分法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 3. 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的确定方法 无 政策支持 所属行业及划型标准 单位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小型:10人≤从业人员<100人 微型:从业人员<10人 中小企业 1.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2.代理商递交响应文件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审委员会判定。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4 页 节能环保 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 2.如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 3.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的,价格给予 1%优惠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 1.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5 页 二.评定办法 1.评审委员会 1.1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 3人组成。 1.2 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委员会设组长 1 名,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审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工作,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初步审查标准 2.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3确定响应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3.评定方法: 3.1具体量化打分标准 3.1.1本次评定指标设置为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 3.1.2报价部分: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最后报价。 3.1.3 技术部分:评审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详见评分细则。 3.1.4 商务部分:评审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详见评分细则。 3.1.5 每个评委须认真审查各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以及需打分的每个项目,且按要求打分,评委评分表采用记名方式。 3.2其它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3.3综合评分法:见《评分表》。 4.评**果 4.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2计分办法 4.2.1 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汇总及复核,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核。 4.2.2 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4.2.3 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6 页 4.2.4 终名次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高低依次排序确定名次。 4.3 评标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4.4完成评定后,评审委员会须在评审结果推荐意见上共同签字。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委员会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7 页 评分表(请对照下表制作详细的评分索引表) 分项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定标准 价格 部分 报价 15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5%)×10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商务部分(15分) 企业业绩 6 供应商近三年(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推 3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项业绩得 2分,最高得 6分,未提供得 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合同、验收报告、项目建成后实景图,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实力 6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资质的得 3 分,未提供得 0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资质的得 3 分,未提供得 0分; 人员配备 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完整(设计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且项目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得 3分。 缺项或未提供得 0分。 技术部分(70分) 设计方案(32分) 7 总体设计思路完整,主题设计明确、对总体方案的主旨和要求理解深度、切合度强,构思理念新颖,设计风格独特和主体密切结合。整体方案完全贴合展览主题,总体设计思路非常清晰、理念先进的得 7分,整体方案基本符合展览主题,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理念先进的得 4分,整体方案不符合展览主题,总体设计思路不明确、理念陈旧得 2分,未提供的得 0分。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8 页 7 重亮点表现:针对展览大纲中各部分主题以及重点内容进行深入设计,设计元素提炼精准、有新意、有感染力且手法运用得当。在展示艺术和表现手法上有一定的探索和突破。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设计元素提炼十分精准,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有所突破的得 7分,有重点,针对性一般。设计元素提炼基本准确,展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有特点的得 4分。重点不突出,针对性较差。设计元素提炼不够准确,展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没有特点得 2分。未提供的得 0分。 6 依据采购文件,制定设计目标。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分。 设计目标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分。设计目标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分,未提供的得 0分。 6 供应商提供时间不超过 15分钟的方案演示视频,要求视频清晰流畅、用户界面设计合理、表达主题突出、形式符合展示主题诉求,内容与形式协调统一,富有主题特色和吸引力等。演示内容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分。演示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分。演示内容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分,未提供的得 0分。(供应商制作的视频须以常用视频播放软件可以正常播放的格式,并存于 U 盘随响应文件一起密封。) 6 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布展脚本:紧扣展览内容,展现展示手段,充分挖掘主题内涵,通过场景设计、造型设计、语言设计、色彩搭配等方式营造准确的展览氛围。脚本内容准确、生动、丰富,设计立意准确,紧扣主题,艺术感强,色彩搭配恰到好处的得 6分。脚本内容设计符合主题,具备一定艺术感,色彩搭配基本合理的得 3分。 脚本内容设计不符合主题、不美观,色彩搭配单调得 1分,未提供的得 0分。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39 页 施工管理计划(16分) 4 施工组织总体设计,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4 分;合理、可行得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得 1分;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或未提供得 0分。 4 施工组织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项目有全套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实施性强的得 4分。有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合理性一般、可实施的得 3分。组织实施方案内容不全的得 1分,未提的得 0分。 4 主要施工方法组织运用科学、合理。(此项除了常规的装修需要的专业外,还必须包括布展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等内容)。施工措施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分。 施工措施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分。施工措施不合理或措施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分。未提供的得 0分。 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现场布置合理得 2 分。现场布置可行得 1 分。现场布置不可行的得 0.5 分。未提供得 0 分。施工进度计划表: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2 分。合理、可行得 1 分。欠合理,不可行的得 0.5 分。未提供得 0分。 布展方案(20分) 3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布展的资料收集方案及实物布展清单。方案和清单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分。方案和清单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方案和清单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 分,未提供的得 0分。 6 供应商须提供版面布展立面图(内容丰富、资料详实且不少于 20 张效果图,需包含各区域开篇布展平面效果图)。立面图设计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6 分。设计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设计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分,不足 20张或未提供的得 0分。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0 页 4 供应商须提供多媒体技术运用的详细方案,展现对多媒体设备内容制作的理解。方案紧扣展览内容要求,形象生动,能够准确传达知识内容,体现高艺术水平。多媒体、艺术场景要求分布合理、创意新颖,中控系统要求设计合理、操作方便简单,易于维护。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方案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分,未提供的得 0分。 4 供应商须提供展品陈列措施及注意事项。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4 分。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 分,未提供的得 0分。 3 供应商须提供交工后的技术培训及讲解员培训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3 分。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 2 分。方案不合理或不完善,不满足项目需求的 1分,未提供的得 0分。 文件制作 2 磋商响应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并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页码连续、目录详细、格式规范得 2分;页码少量断码、目录简单、内容较完整得 1分;页码不全、目录粗糙、格式不统一或未提供页码和目录的得 0分。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1 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国合同法》,采购人和中标成交单位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仅供参考)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2 页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3 页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4 页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5 页 目 录 根据采购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编写目录,目录须标注页码,同时为方便评审,须在目录前填写响应文件导读表,目录和导读表便于评委在评审时有效查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请各供应商认真编写填报。 响应文件导读表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响应情况 对应页码 资格要求 对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 填写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所在章节 填写具体响应情况 填写证明响应文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评分响应 按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填写 填写响应文件中响应内容所在章节 填写具体响应情况 填写证明响应文件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6 页 一、磋商书 (采购人): 依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U盘一份。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2.资格证明文件; 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公司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 2.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共 个日历日。 5.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电 话: 日 期: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7 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供应商名称: (公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性别: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正反清晰彩色影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 (正反清晰彩色影印件)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8 页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49 页 四、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小写: 元,大写: 元 工期 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 备 注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总报价合计精确到个位数,超过采购预算的废标处理。 2.价格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响应文件中外,另外准备“磋商报价表(两份)、电子 U 盘(一份)和空白的二轮磋商报价表(两份)”单独密封入一个信封,做磋商会议记录用。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0 页 五、分项报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磋商报价表》报价一致,报价范围应包含全部采购内容,如本项目设计、施工、相关送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测试、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保险、税金、管理费和一定的风险费用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3.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备注”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1 页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 2.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和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3.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评审内容所需的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质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证件,否则视为无效证件。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2 页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企业资质 注册资金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说明: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者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限于以上内容。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3 页 八、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明细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年限 备注 备注:需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4 页 九、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备 注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5 页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6 页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7 页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如有)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略) 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第 58 页 二轮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总 报 价 小写: 元,大写: 元 其他 有无优惠声明或备注 说明: 1.此表为供应商代表在磋商过程中现场填报最后报价,不编制进响应文件,单独递交,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2.提供两份空白的“报价表”,且不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做磋商会议记录用。 3.项目总报价包括其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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