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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 三、(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许坦东街锦东国际A座10层1002-2 成交金额:(略) 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玖仟柒佰陆拾柒元整每年 四、(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代理费金额:(略)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单位联系人:(略) 成交单位联系方式:(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李先生、(略)38342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审专家名单:(略)
代理费收费标准:(略)
代理费收费金额:(略)
(略) (略) |
项目名称:(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
项目编号:(略)
磋商文件
采 购 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
磋商文件
项 目 编 号:(略)
项 目 名 称:(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
采 购 人:(略)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 (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 (略)
日 期: (略)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4380 第一部分 (略)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91(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24116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0
HYPERLINK \l _Toc26246 一、总则 10
HYPERLINK \l _Toc30593 二、磋商文件 11
HYPERLINK \l _Toc(略)102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
HYPERLINK \l _Toc1202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HYPERLINK \l _Toc32522 五、采购程序 15
HYPERLINK \l _Toc5289 六、磋商标准(略) 17
HYPERLINK \l _T(略) 七、签订合同 21
HYPERLINK \l _Toc12774 八、保密和披露 22
HYPERLINK \l _Toc21987 九、询问和质疑 23
HYPERLINK \l _Toc15505 十、(略) 24
HYPERLINK \l _Toc(略)062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6
HYPERLINK \l _Toc10460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32
HYPERLINK \l _Toc29100 第六部分 符合性(略) 34
HYPERLINK \l _Toc(略)942 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38
HY(略) \l _Toc28630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0
HYPERLINK \l _Toc15398 第九部分 相关附件 (略)
HYPERLINK \l _Toc32473 附件一: (略)
HYPERLINK \l _Toc19723 附件二: (略)
第一部分 (略)公告
项目概况 (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人民币(小写):(略)
人民币(大写):(略)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服务名称: (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一期维护
2、本次磋商共一包:所有报价包内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3、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略),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地点:(略)
5、服务期:(略)
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注:(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省**市**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方式:(略)
(略)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4点00分(**时间)
地点:(略)(**省**市**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五、开启
时间:(略)4点00分(**时间)
地点:(略)(**省**市**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六、(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单位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名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略)定代表人身份证;
5、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
(1)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记录查询;
(2)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注1: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注2:报名单位获取磋商文件后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http://ccgp-(略)cn),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账号密码填报信息(星号必填)、自主备案,否则无法发布结果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李先生、(略)383423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省**市**名城好旺角16号楼底商103、104商铺
联系方式:李女士、(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 预算金额 |
总预算: 人民币(小写):(略) 人民币(大写):(略) |
2 |
供应商应具备的(略) |
1、具(略) 2、是(略):否 3、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4、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
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不接受 2、□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
偏差 |
1、■不允许 2、□允许,偏差范围: |
5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 |
时间:(略) |
6 |
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网上发布书面(略) |
7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未提供则会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八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八部分);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或完税证明的凭证,依法免(略),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7、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为法人的(略)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 10、★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八部分); 11、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见第八部分);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加★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8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略)(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八部分);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3、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4、★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5、服务实施方案; 6、服务承诺;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
9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1、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将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交纳到指定银行的账户上: 开户名称:(略) 开户账号:(略) 行号:(略) (略) 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应从供(略). 请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如下内容【(略)保证金】,如未注明您的汇款无法确认,将被财务退回,一切以银行票据为准。 |
10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交(略)) |
1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 |
12 |
磋商过程中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七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13 |
磋商小组构成 |
专业类评委2名,采购单位代表1名。 |
14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报价货物未(略),均必(略),否则(略)。 2、采购(略),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网站(http:(略)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略)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略) 3、采购货物中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略)。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网站(http:(略)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略)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略) 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略)。 5、本项(略),必须是列入财政部**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略) 6、小、微企业 (1)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略),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略),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略)(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略)(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略)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略)),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略)*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略)人数。 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略),不重复享受政策。 |
15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16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踏勘 |
17 |
其他事项 |
购买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开标规**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 |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2.2“服务”(略)。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
3.4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略)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信用记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磋商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略)(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 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略)。
5. 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略)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略)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略)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八部分 响应(略)
第九部分 相关附件。
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略)。
7. 磋商文件的(略)
7.1提交首次(略),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7.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作为磋商文件(略),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略)。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略)。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条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略)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7、8条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印装订形式。字体均采用中文简体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略)(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未成交供应(略)。
(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合同送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的(略)。
9.5 磋商报价
(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略)。
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略)
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略)。
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8 供应商(略),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9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条。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略)”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略).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略).1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略).2 如果供应商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签字及盖章,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14.1响应文件须(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4.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报价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
14.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代理机(略)
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略)
(5)未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提交所(略)关政策要求的;
(6)提交的(略)
(7)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9)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五、(略)
16. 成立磋商小组
16.1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略)条。
16.2 磋商小组成员(略)。其中商务、技术方面的专家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
16.3 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商务、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
17. 响应文件的拆封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18. 确认(略)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确认。
19. 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9.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略)。
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略)的(略)性内容。
19.4磋商小组要求供(略)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确定磋商方案
20.1 磋商小组根据(略),熟悉磋商程序(略)。
20.2 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略)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
21. 磋商
21.1 磋商小组根(略),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1.5重新提(略)式。
(1)如发生的(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略)。
22 . 最后报价
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密封报价进行记录。
22.2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将报价单放入信封并封口视为密封)。
23.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磋商小组将从质(略)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略)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略),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磋商(略)
本次磋商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略)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磋商标准
27.1磋商小组在磋商时,依据响应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响应服务进行综合评价,(略)以下各项因素:
响应报价及折扣;
售后服务(略)
产品与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付款条件;
交付承诺,包括交付产品文件时间(产品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付,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响应将视为非实质响应)等;
财务状况和(略)
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28、磋商方法
28.1本次磋商(略)。
28.2磋商会议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在递交响应文(略),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递交响应文件且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磋商会议。首先当众宣布参加磋商会议的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书面补充内容、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其次由已经签到的所有供应商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略)。
28.3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4响应文件审查
28.4.1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审查(核)标准对各响(略)。
28.4.2磋商小组(略),应该在“专家磋商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28.4.3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略),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技术磋商(略)。
28.5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略))
28.5.1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商务磋商)。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服务、商务方案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将拟提供的技术、服务、所提供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方案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商务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磋商;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略),并由磋(略)。商务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28.5.2技术、商务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略),对原技术、服务、商务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8.6第(略)(最后报价)
28.6.1第一轮报价(略)(不公开报价)。
28.6.2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略)
28.6.3最后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略)
28.6.4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略)。
28.6.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略)。
28.7报(略)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略),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8.8综合评分
28.8.1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28.8.2 磋商小组每位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8.8.3分值构成:
商务(略)
服务部分75分;
价格分10分。
29评分标准及方法
29.1 评分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分值范围 |
一、商务部分 |
15分 |
1、(略) 具有相类似的案例,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的复印件,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业绩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1)所附合同复印件均须准备对应的合同原件以便现场备查; 2)合同复(略),不得分。 |
6分 |
2、企业综(略) 根据企业荣誉、实力、认证证书等每提供一份证明得1分,最高得6分。 |
6分 |
3、响应文件编制质量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3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1分,最多扣2分(包括响应文件未胶装、页码编制混乱、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响应文件不清晰等)。 |
3分 |
二、服务部分 |
75分 |
1、整体实施方案 综合比较各供应商编制的实施方案 (1)服务方案与工作思路; (2)对本项目的特点、重点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措施; (3)对本项目目标及承诺; (4)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根据服务方案详细、完善、必要性、科学合理、重点、难点阐述明确、目标明确,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略) |
30分 |
2、(略) A.项目团队的构成情况:根据项目(略) 人员搭配、职权分工、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进行评价,分值分三档:15-10分、9-5分、4-0分。 B.根据投标人拟派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进行打分,分值分三档:(略) |
20分 |
各项服务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服务措施及承诺:(略) 管理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时间安排;拟使用的硬件设备;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承诺服务保障措施,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略) |
15分 |
4、项目管理组(略):项目管理机构及其运作方法与流程、各项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评审专家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材料,评定是否有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作业流程及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有完善的档案(略),有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有可靠的服务(略),酌情打分,分值分三档:10-(略)。 |
10分 |
三、价格部分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略)(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0 注:小型、微型企(略),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
10分 |
29.2 汇总得分:各供应商服务部分、商务部分、价格分各项得分和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七、签订合同
30. 成交通知
30.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 成交服务费
31.1本次磋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1.2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略)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32. 签订合同
32.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略)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2.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略)。
32.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略),其他情形将(略)。
32.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
八、(略)
33.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 披露
34.(略)关人员披露。
34.2 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略)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5. 询问
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略),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质疑
36.1 磋商程序受《(略),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6.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6.3 供应商对采(略),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6.4 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6.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6.6 质疑书应当包括(略):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6.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6.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略)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略)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6.9 采购人或代理机(略),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略)。
36.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略),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6.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十、供应商违规处罚
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1、采购标的功能或目标,及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被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规划,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视频监控网络体系,动员基层(略),通过将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与群众对自身安全的关切相协调,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范,减少治安监控死角和盲区;可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维持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更好地(略)。为此,**市*(略)护工程。
(1)全域覆盖:乡镇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维护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
(2)全网共享:乡镇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联网率达到100%。
(3)全时可用:乡镇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8%,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5%,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天候应用。
(4)全程可控:雪亮工程的分层安全体系基本建成,实现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露。
2、采购(略)
项目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进行规划设计,具体如下:
●政策、法规及规划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方案》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 99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央综治办综治秘书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2015 2020书)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5]2056 号)
《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方案((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程示范和重点支持项目管理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略)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略))《健全落实(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关于进步加强*(略))(公字[(略))
《中华人民**国反恐怖主义法》
国民经济和社(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略))的通知(国发(略)
关于深入开畏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公科信[(略)
****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公通字201)19号)
**部关于进.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1]37号)
关于印发《****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的通知(公科信[2012]11号)
关于印发《****机关图像信息联网总体技术方案》的通知(公科信[(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关于印发《**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改信息发) [2016]1000 号)
《**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实施方案》(同政办发(2018) 118号)
《**市公(略)(雪亮工程)工作(略)
《**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B/(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B/T(略) 2015)
●视频监控、图像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标准体系(2017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略))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略)24-2017)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17)《**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略)99. 1-2017)
《**视频图像分析系统第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分析及描述技术要求》(GA/T (略)99. 2- 2017)
《**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 1400.1-2017)
《**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2部分:应用平台技术要求》(GA/T (略)
《**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3部分:数据库技术要求》(GA/T (略)
《**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GA/T 1400. 4-2017)
《****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公科信[(略)
《****(略)
《**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全规范(试行)一视频接入部分》公科信[2011]5号
《中华人民**国**部行业标准》(GA70 9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 -2001)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略)
《工业电视(略)(GBJ115-87)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 2000)安局
**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公路车辆智(略)(GA/T497-200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 669. 9-2009)
3、采(略)
见采购服务项目清单
4、采购服务内容见采购服务清单,
服务期限(略),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后计算。实施地点:**管辖范围内的各乡、镇、村,西韩岭乡、口泉乡、平旺乡、高山镇、鸦儿崖乡等6乡镇。
5、采购标的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1)服务承诺
在本项目中,对于**“雪亮工(略)合同期限内维护服务。
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承诺在维护期间,均提供现场服务,派遣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负责进行现场调试和故障的诊断和排除。每周例行电话或上门寻访做好登记,作到防忠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略),清理、除尘,设备调试。
(2)服务响应
服务响应时间:30分钟。2小时创达现场,小故障到达现场1小时内排除。大故障到达现场4小时内排除。如不(略),及时购买提供备品备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6、验收标准
按照系统自身提供的设备在线情况,依据视频监控维护保养要求进行月统计记录,按年度进行考核验收。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略)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法定代(略) |
(略)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略) |
3 |
投标函 |
(略) |
4 |
开户许可证或(略) |
复印件清晰(略)。 |
5 |
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
6 |
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正文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近期(略),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可提供基本账户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 |
7 |
履行(略) |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内容有效,签署和印(略)。 |
8 |
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 2、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略)gov.cn)查看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 3、网上查询的内容有不良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略),投标无效,并将(略)。 |
9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及开户许可证 |
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并将交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内,以备资格审查时审验。 |
10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复印件清(略)。 |
11 |
投标主体 |
对是否允许代(略)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略) |
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投标(略),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3、不接受可选(略)。 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2 |
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略)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 |
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的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投标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的,或不能提供(略),或提供的主要技术指标响应文件不能证明其满足主要技术指标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完全照搬照抄磋商文件中一般性技术指标,或完全不能提供所投产品一般性技术指标相关资料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4 |
进口产品 |
对照本部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说明:1、符合性检(略),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略),投标人必须投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略)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2)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略)认证证书。采购人依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3、投标货物中有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
4、小、微(略)
(1)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如实填(略),监狱企业参加投(略),提供由以上监(略)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略)、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略)(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略)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略)(以下(略)),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略)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供应商提供(略),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略),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评分细则),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计算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略),所有计分(略)。
第七部分 合同原则
(本章合同为参考格式,具体以双方签定为准)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组织的********项目(略)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服务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略),不因国家政(略)。
三、价款支付: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服务
1.服务期:
2.服务地点:
六、(略)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略),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略)。
七、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略)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略),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略)。
九、(略)
1.合同由供、需(略),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略),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下列文件为本合(略)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
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日 期: (略)
注:本合同仅供参考,以招标人与中标人最后签订合同为准。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二、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 (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略)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 名: (略)
身份证号: (略)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在(略)、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供应商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供应商代表: (略)
授权委托日期: (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略):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日 期:
四、供应商(略)
无违法记录声明
(略):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略)gov.cn)中的信用信息,失信黑名单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