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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张溪镇仙亭村、尧渡镇永丰村农田土壤污染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第2次)

安徽池州 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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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元 采购人名称:**县农业农村局地址:**县尧渡镇联系人:戴科长联系方式:(略)采购机构名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县尧渡镇迎宾路18号四楼 项目负责人:叶工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尧渡镇迎宾路18号四楼,联系电话:(略)。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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