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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标题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道路测速及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设备更新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略)6:34:55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道路测速及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设备更新项目(二次比选)中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道路测速及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设备更新项目(二次比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略): 单位名称:(略) 参选总报价(含税):(略) 服务质量:(略) 框架协议服务期:(略) (5)评审情况:本项目2021年8月25日开始评审,评选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参选人参选,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参选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略) (7)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公示期:(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略)。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略),且应(略)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书面异议材(略)。 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比选人/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略),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略),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1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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