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2021年9月24日-2021年9月26日
滨河东路辅道(河汾四路-向**路段)道路工程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滨河东路辅道(河汾四路-向**路段)道路工程(略),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滨河东路辅道(河汾四路-(略))道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略)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1 |
中临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略).25 |
合格 |
180 |
2 |
**市市政工程公司 |
(略).14 |
合格 |
180 |
3 |
****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略).32 |
合格 |
18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中临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
杨志超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略) |
2 |
**市市政工程公司 |
刘淑芳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略) |
3 |
****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申亚丽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略)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略)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中临集团*(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 |
**市市政工程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燃气、桥隧除外)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略),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国际写字楼C座9层0916
联系人:(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