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交 确 认 书
成土交字[2021] 20号
竞得人**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市自然**交易系统,经公开报价竞得**县自然**和规划局网上挂牌出让的编号为S(略)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该地块位于伯乐大街与吕台路交叉口东南角,总面积9769.00平方米,成交单价每平方米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肆元零柒分(¥2254.07),总价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元整(¥(略).00)。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待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时抵作出让金。竞买人应当于(略)前,持本《成交确认书》到**县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成交确认书》一式叁份,挂牌人执贰份,竞得人执壹份。
特此确认。
挂牌人(章): (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 **县启明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