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年09月15日 至 2021年09月24日 挂牌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略):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正**工[(略) |
地块位置 |
**高新区南区**大街以东、义慧路以南、太行大街以西、正祥路以北。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9.0575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6670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仓储用地 |
9.(略) |
受让单位 |
供销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条件: |
(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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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正**资[2021]05号 |
地块位置 |
**县**村,107国道以西。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略)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1470 |
明细用途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其他商服用地 |
1.(略) |
受让单位 |
**县柳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土地(略): |
(略) |
备注: |
该宗地(略),包括平房建筑面积695.08平方米、库房及车间建筑面积1681.88平方米、展厅建筑面积1597.83平方米,其罚没价值总价为164.86748万元;罚没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作价出让,成交价款不包含建筑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与建筑物价款分别上缴财政。 |
二、公示期:(略)至 (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略) 单位地址:**新区园博园南侧商务中心西门三楼B区 (略)土地交易室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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