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购买2021年国庆职工福利竞价已经结束,经我院市场调查询议价小组对意向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询议价,拟选定最低报价的 **捷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采购供应商,并把询议价结果报经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 。
此结果公示3天,自(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县人民医院采购办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质疑回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或审计科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提交地址:**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四楼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略);审计科,联系电话:(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略)
2、提起(略)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县人民医院
(略)